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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亂象 就是公務員怠惰執行

公務員怠惰執行拆違建
正是民主民意的高度展現
你這行為就像

檢舉魔人看到交通違規

就在那喊違規亂象

政府怠惰執行

一律想把所有違規給殺無赦

然後就上演運將抗議場面了

笑死

我也覺得自己命不好
也都是公務員的錯
其實拆違建法令在各縣市,各縣市都不同,所以各縣市可立法要求拆違建的費用由違建戶來支出,但這些立法縣市政府自己不推,縣市議員不通過,不然哪來那麼多預算問題,所以其實是地方立法問題,但是大家要選舉所以這個條款不會通過,所以這是地方事務,罰款歸罰款費用,拆除歸拆除費用都讓違建戶出,那預算應該會是歲入無歲出
很簡單,只要民意代表關說的,一律停權並且下次不得選舉,拆違建會變得很有效率
swpoker

除非剝奪違建的投票權,不然誰敢得罪選民,你才一票,違建是一堆票

2023-12-15 12:21
cust123456789

犯婦的3+11關說,都可以改口叫做我那個是強烈建議。

2023-12-16 2:26
來自新北板橋區的真實例子!

農地,只能乖乖種菜,稍微有違規,市府馬上就會要求限期改善,不改善就持續開罰!種菜還得小心不能讓水桶積水,如果滋生病媒蚊,還會被衛生局開罰啊!








不過,很奇怪的是,明明都是農地,附近開洗車場、蓋私人停車場,卻也是好好地,也沒有罰到讓他們恢復農用啊!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一日遊,或者google街景也可以看得到!




好像,就是選擇性執法,新北市府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啊?
哪有怠惰

員警看到機車違規都瘋了似的追上去開單

汽車就勸離

違建就裝沒看到
MagicDP wrote:
台灣很可悲...違建...(恕刪)

建議民眾黨列入政見
柯p發表一上任就全面拆除的政見
藍綠不拆,就是白拆
MagicDP wrote:
違建亂象 就是公務員怠惰執行


先父就在違建隊
當然該單位有編制稽查員
但是人數可想而知...
故此單位基本上無法 "主動" 看出哪裡有違建
除非是很明顯的,例如招牌等 (對,招牌也是歸違建隊管)

那剩下的怎麼辦?
靠違建戶的... 鄰居囉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第 5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第 6 條 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

簡單說就是沒辦法補照的就是拆,還不能緩拆或免拆
但是十幾萬件怎麼可能拆得過來
所以才會有「列管」又不另通知的這種規避法規的瀆職行為
因為根本就沒辦法講,講了就瀆職,那當然是不另通知啦

說穿了就是這個國家的政客太會勾結利益團體了
這種事本來就是一直罰罰到他自己拆為止,幹嘛還要政府去幫他拆
這種處理方法又不是沒有,很多違規都是這樣辦的啊,違建就應該每次都給他罰個十幾萬限期拆除
違建亂象是利益勾結,利委們不願意用有效的方法來處理,絕對不是公務員怠惰執行
因為公務員再怎麼勤奮執行,一年也就拆個幾百件,十幾萬件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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