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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撿手機隔天送警局!「被告偷竊」怒衝法院:社會到底怎麼了?

一面之詞, 不是這麼簡單內容!

撿手機當下要先向110 報案留紀錄, 通常110中心就會派警察來了!


又不是機動車輛不了的地方!

檢察官受理就是要起訴!
雙起司

太麻煩了, 我是拿到順路的派出所, 若不順路就隔天有空的時候再去

2023-12-13 11:31
un3354

隔天拿去就會被認為偷竊!

2023-12-13 11:39
曉得 wrote:
幹嘛當好人給自己惹麻煩


想起約15年前左右往事

當時在公車上撿到一隻手機,
我下車地就是海山分局,
剛要走進警局交付遺失物時,
手機主人(應該是高中生)的父親打電話過來
很不客氣的要我拿到某處(忘了)還他
我直接跟他說我現在在海山分局
請他跟警察領,然後把電話轉給警察跟他自己溝通!!
走在馬路上
專心看正妹就好
除了避免踩到狗屎
其他一律無視
這種的就不鳥它,不撿什麼事都沒有
現在看到什麼都不想撿
想請問一下,這提告的當事人,也要出庭嗎?
失主沒告成的話

拾主可以反告什麼罪嗎?
社會到底怎麼了?

會問這問題,表示還沒出過社會或剛出社會吧.....?
要看檢察官吧

有要起訴嗎?
a90927815 wrote:
撿到當下應該要先報警留紀錄比較好


真的是這樣!

在店面前撿過,打110報警,請警察過來拿
我覺的爭議點在〞隔天〞

撿到手機如果沒把握馬上去警察局 就放在那 OR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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