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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跟小琴的差別在哪裡?

tdbigman wrote: 國籍法對於恢復、歸化、取得,
裡面規定不得參選民選公職的限制,
基本上屬於忠誠信任的問題,
不能訂得很明確,是因為中華民國的歷史遺留問題
 這部分你講錯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已經有明文規定了,沒有模糊的空間。尤其是第20條有規定,回復以及歸化都是不能登記參選。
小琴有黨證!小明沒有!
ccy4343 wrote:
民進黨官員亂講,我把正確的講一下。


你很努力,其實也幫蕭美琴證實蕭美琴2002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不是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但,你有一個認知的盲點,

中華民國國的國籍法第1條,
就跟你講國籍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

第2條第一項第一款,則是講天然具有的條件。

你再走到國籍法施行細則、戶籍法、或者戶籍法施行細則,
通通沒有寫到要完成什麼動作,才叫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也就是說,只要你滿足國籍法第2條第一項第一款,在出生時,
父、母之一是中華民國國民,你就天然是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國籍。

但,有國籍,不等於有戶籍,要完成戶籍登記,才有戶籍。
初次取得國籍的法定程序,是完成戶籍登記,才會取得相關文件。

簡單的說,你的出生,是以你離開你母親子宮的時間開始算?
還是你完成戶籍登記、申報戶口後才存在?

像老一輩,生日永遠不確定,
帳面上生日,離實際生日半年、一年、甚至更久,都是常見的。

他們的存在事實,不因為法律文件的完備而出現,
但,因為行政程序完備後,才會取得文件。

你不會有一張證明,證明你取得國籍,
天然國民,取得國民資格,是出生當下就具備,
但,要完成相關行政程序,才會取得文件證明。

反之,還沒有取得文件證明之前,就不是國民?
當然不是這樣啊!

如果你出生在921前一天晚上,還沒報戶口,但發生大地震後,
醫院受損,相關資料拿不出來,
等到戶政機關恢復工作、醫院幫你出資料,是5個月時間,
這中間,小朋友看病、打疫苗,沒有戶口資料,沒有身份證字號,
請問,是不是國民?有沒有國籍?能不能看健保?

規定是2個月內可以用父母的健保卡看,但第3個月起,要用自己的健保卡,
前面案例,因為資料無法取得、公部門無法辦公,至無法使用父母健保卡就醫,
新生兒仍可就醫,然後先行墊付款項,
待取得健保卡後,再回頭歸還墊付醫療費用。

這跟歸化是完全不同,歸化者,在尚未取得健保資格(身分資格)前,
就醫是要自費,也不會因為你之後取得健保卡,而回溯退還你之前無健保身分期間的醫療費用。
反之,前述的地震中嬰兒,你後續取得了身分文件後,無身分文件期間仍然認定為國民、具健保資格。
所以可證,國籍的存在、不因為完成身分文件取得而取得,
天然國民的國籍取得,是出生當下就決定,身分文件取得,則依個案狀況,
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取得文件資料。

這沒有甚麼好爭議的。
ccy4343 wrote:
 這部分你講錯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已經有明文規定了,沒有模糊的空間。尤其是第20條有規定,回復以及歸化都是不能登記參選。


我沒有講錯,國籍法第20條講得算是很清楚,但有一些特例沒有討論。是屬於歷史遺留問題。

我舉例來說,

請問: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國籍,是取得、還是歸化?如果是取得,請問他是依照國籍法哪一條取得?

好,再來一個狀況:

1911 年中華民國成立,一對北京夫妻這一年生了一個小孩,
成了中華民國國民,然後1915年跑到台灣,取得日本國籍,
1945年後,又成了中華民國國民,
請問他是恢復中華民國國籍?還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這種認定,在那個年代,是很複雜的。
這也是我說的,國籍法對於取得程序,並沒有寫得很明確,
只有對於身分取得的條件進行了說明。

你要是要檢視國籍法的規定,
蔣中正、李登輝、跟馬英九,
應該都是不能當總統的。
allen_yeh

所以,蕭美琴是換國號的時候取得身分?所以要走特殊案例?

2023-12-06 13:16
豆豉英 wrote:
疫情的時候,民進黨政...(恕刪)


有黨証跟沒黨証
tdbigman wrote:
但,有國籍,不等於有戶籍,要完成戶籍登記,才有戶籍。
初次取得國籍的法定程序,是完成戶籍登記,才會取得相關文件。 
 你寫得很多,對於什麼國籍法啦,那些坦白講我懶得去看。


我就問一句話就好了,目前在台澎金馬出生的嬰兒,他的父母親要不要去戶政事務所報戶口呢?有去報戶口當然要帶醫院開的出生證明。出生證明上面會記載出生日期,戶籍本裡面也會跟著記載出生證明上面的出生日期。至於你講到早期的做法,那時候戶政還沒有上軌道才比較亂。


還有,目前要參選總統副總統的是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在規範,裡面的條文訂得很明確,沒有模糊的空間。


蕭美琴是在2002年取的中華民國國籍呢?還是她在1971年日本出生時父親就有申請(經過文書驗證)然後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報戶口呢?這兩三天在網路上的資訊變來變去,我在懷疑已經有政治力介入媒體要求更改,才會讓人眼花繚亂改來改去,弄到一頭霧水。

kkchou

她在台南唸公立中小學的九年義務教育,不是國民可以嗎?還是你以為她在日本出生後就住美國了?

2023-12-06 14:30
tzechiny wrote:
不對哦~

按照我們陳大部長的說法,

他們只是「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有機會,是因為兩岸條例這特別法存在,所以小明爸媽必須幫小明選擇,到底要成為台灣地區人民,或是大陸地區人民呀!這就是選擇機會。

小琴身份有啥特別法規範嗎?沒有的話,就沒有選擇問題了,天生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不過小琴一樣沒有台灣居留權,這和小明一樣。
拿到居留權方式有很多種,小琴用選上僑選立委拿到。
惡魔推銷員 wrote:
小琴身份有啥特別法規範嗎?沒有的話,就沒有選擇問題了,天生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你在亂講一通。好像都沒有看別人的發文。蕭美琴在日本出生,她的父母親要提出申請經過文書驗證才能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不是一出生都沒有登記,天生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ccy4343 wrote:
你在亂講一通。好像都沒有看別人的發文。蕭美琴在日本出生,她的父母親要提出申請經過文書驗證才能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不是一出生都沒有申請,天生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哪一個法條規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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