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民黨這麼大黨 訂出 "誤差範圍內 侯柯得一點" 有點可恥, 擺明吃小黨的豆腐, 為什麼不是雙方各得一點, 在誤差範圍內應該是算平手。柯喊要超越藍綠 最後卻選擇跟藍合作, 現在中了國民黨的詭計想要試圖做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其實倒不如讓給侯去選, 跟國民黨談 換取資源, 想辦法壯大自己的勢力, 反正會投柯的人 不會投給侯, 輸了面子贏了裡子, 讓國民黨獨自承擔敗選責任, 也證明國民黨大勢已去, 要靠著跟小黨合作才能贏。
我只想說,立約前,寫個範例,合出共同性,才會心服口服,不然就是各自以為,約是不成立的!工作上,都清楚,像廠商報價,開發跟其他廠商溝通設備,要測出確定性,才不會事後賠錢。除非報高價,绝不會賠錢。沒有那種各自以為!呵呵呵
KGpeng wrote:侯柯41%,柯侯46%侯柯誤差範圍在38%~44%柯侯誤差範圍在43%~49%看到沒有,在43%~44%是重疊的,意思是雙方都有機會在這個誤差範圍,既然還在誤差範圍,侯柯勝 如果投票前,一份封關民調標示誤差範圍3%,賴清德43%,侯友宜37%,郭20%,你會說這民調賴侯是平手嗎?賴清德43-3=40,侯友宜37+3=40,平手啦
KGpeng wrote:比如說侯柯41%,柯...(恕刪) 國民黨"以大欺小"毛嘉慶不忍了! "這一句話"全場爆共鳴https://youtu.be/xZ2b8tj_okI?si=Oi2EQOrU4zdR4D5D
個人看法,看文字與合約內容,誤差範圍內算侯柯配得一點,但誤差範圍得再加上柯自己說的讓3%,因為讓3%是柯自己說的,誤差範圍則是合約寫的!例如柯贏侯4.1%,誤差範圍外,柯贏,但柯自己又說讓3%,所以是4.1減去誤差範圍再減柯的3%,侯勝!雙方對文字內容與口頭禮讓看法不一致,柯的口頭禮讓是已經含誤差範圍了,藍營講的是合約內容再外加柯的口頭禮讓!不曉得這個理解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