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_kang wrote:
這帳號估計換過兩手了...(恕刪)
我懷疑你偷婊168的屁屁.
只是我沒有證據.
R1688 wrote:「總統選舉得票過半才是民主。」
要將總統選舉要將目前一次相對多數,改成兩輪制絕對多數,絕對要修改憲法,不可能只是修改選罷法。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39/7459204
我把其中最重要的幾段摘錄如下:『為什麼要兩輪投票?因為可以確保總統當選人獲得過半選民的支持。我們都知道,民主的基本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然而卻對何謂多數可能一知半解。第一輪投票時的候選人超過兩位時,獲得最高票的候選人得票可能並未過半,雖然得票比較多,但不是真正多。第二輪投票對第一輪得票最高的前兩名再投一次,贏者得票過半,那才是真正的多數,這樣的選舉才被認為是真正的民主。」
「我個人對於台灣實施總統直選以來一直採用的殘缺制度深不以為然。不論是相對多數選出未獲過半支持的候選人當選總統,或者得票過半的當選者被懷疑是「棄保」才僥倖贏得大位,這樣的民選總統,都是有瑕疵的民主程序下產生的人選,實在不堪作為民主政治的理想結果。」
「要修改並不困難,只要在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三條提案修法,明年的總統大選也許還趕得上。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我呼籲朝野各政黨,拿出良知良能與良心,做一件台灣可以自豪的民主改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