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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員殉職!消防局長打臉自己挨網批 資歷曝光「全坐辦公室」

LIKE-SEIKO wrote:
沒想到 塔綠班這樣亂搞那是不是 美術系畢業的也可以當 刑警隊的主管電機系畢業的 可以去民政局當主管
應該只有法律 新聞 医學系才可以,其他系沒有台灣價值。
nicewawa

還有政治系的

2023-09-25 15:26
CogChern

當國發所是吃素的嗎?

2023-09-25 19:32
廁液律師,醫生,作家:

都是認知做戰!!!

阿共的陰謀!!!

歷史會還給民進黨官員清白!!!
在明盡檔執政下,

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什麼人都能坐什麼位子,

不管過去是否進過火場;

官字兩個口,

一個用來指揮底下做事,

一個用來推卸責任。

只要台灣人繼續盲目支持,

再不重視進入火場的SOP,

這次的悲劇很有可能會再次上演。
自己人 死忠的 沒事
請繼續關注台北的博愛座
suyisan wrote:
沒能在現場歷練過竟然...(恕刪)


有黨證
ok001 wrote:
行政院新聞局科員
行政院新聞局編輯
行政院新聞局專員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行政室主任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秘書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副局長
現任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局長...(恕刪)


過了高屏溪...殺人無罪
自評80分,呵呵。
總分應該是1000分吧!

這種本事,怎麼擔任現場指揮官?
西瓜當縣長鳳梨當消防局長,只黨證糞便都有能耐,出事1450護航,有事開戶損款建紀念公園,里外都有油水,反正會呼攏百姓就好。
無外勤第一線救災經驗!
就是努力坐好辦公室!
TM的!殉職四位家屬白髮人送黑髮人等著她去下跪!

後台有蘇嘉全妻子這台大卡車撐腰!不升也難!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5條第2款規定,職務列等、稱階、等階、級別相同且職務相當,並經各該權責機關甄審委員會同意核准對調之人員,免經公開甄選。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2項規定略以,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間之職務等階相同,且同為主管、同為副主管或同為非主管職務人員,經雙方當事人敘明理由,報經各該任免權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同意後,依程序報請各該任免權責機關首長同意對調。
請有意願參與對調交流同仁至以下連結填寫個人資料,並自行聯繫上開名冊內人員,經雙方合意後分別向服務機關提出對調申請,再由雙方機關依陞遷法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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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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