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處理水排海,台灣有抗議團體;韓國有抗議團體;中囯全國在抗議;但是,他們都提不出「處理水排海,輻射劑量超標」的證據。台灣、中囯核電廠的氚排入大海雖然比日本高,但都還在世界標準的「安全劑量」內,所以,台灣比較高(中囯更高)的氚排入大海,並無安全問題。台灣、中囯排的沒問題。劑量更低的日本處理水排海就更沒問題了啊~科學時代要講科學證據,不是科舉證據。為何不提出「處理水排海,輻射劑量超標」的證據?因為沒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