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Q wrote:
遇到臨檢,比對身分證號碼,如果有毒品前科
保證就會搜身,這叫做經驗談,也能當作搜索依據
用這個提告,我就會說,誰讓你有前科?
而且,可受公評之事,能告誰呀,嚇唬誰呀?
毒品案是刑事罪
造謠不在言論保障的範圍內,乃誹謗罪屬於刑事犯罪的一種
大家對刑法認識可能不是很清楚
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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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Q wrote:
遇到臨檢,比對身分證號碼,如果有毒品前科
保證就會搜身,這叫做經驗談,也能當作搜索依據
用這個提告,我就會說,誰讓你有前科?
而且,可受公評之事,能告誰呀,嚇唬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