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walker7263 wrote:外遇又32刀砍死女友的他,為何成為民進黨執政下的司改委員? 其實,只要法律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那解決這些亂像的辦法,也在法律的暗示之下。殺人的法律懲罰如此之輕,理論上這些兇手出獄後應該更會怕人尋仇。現在的結果卻是兇手們出獄後逍遙自在,不僅正常生活,還能升官發財。我只能說,要麽親情、愛情、友情不夠生死相托,要麽死者的親朋好友過於溫和。
所以受害者的家屬、親人、愛人、朋友應該在罪犯沒被判極/重刑後動用私法正義自行來報復????????那我們還需要有法律做什麼??法院、六法全書全收一收,大家來拚拚誰心比較狠誰拳頭比較硬就好了我一直尊重:中華民國刑法所以我尊重你在:中華民國刑法的保護之下生活自由安然iamnotapig wrote:要麽親情、愛情、友情不夠生死相托,要麽死者的親朋好友過於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