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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失敗 18歲公民權未下修

KiKiUnicorn wrote:
參選年齡一樣下調到18歲


說的好像參選就會上的。
最高品質

你小看政二代、富二代了吧

2022-11-27 16:53
danny7892

自刪

2022-11-28 1:07
我覺得應該上修到22歲...
huang635555

科技進步,行為退步,看交通就知道

2022-11-27 16:46
太難了,9百多萬。更何況爭議這麼大。
話說,前次才說公投不能綁大選,這次又來公投綁大選??

上次投不同意票是當人白吃嗎??還是好騙呢?
當別人只會用嘴巴打字騎車時, 自己已在全台山道繞了幾個圈。
黃金手指 wrote:
伴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恕刪)


我國刑法在第18條第一、二項規定,未滿14歲之少年若有不法之行為,不加以施以刑罰,而14歲以上未滿18歲,則得以減輕其刑。也就是行為人滿18歲後才具有刑法的完全責任能力

我國現行民法第12、13條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但109年12月25日將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110年1月13日公布,112年1月1日施行)。

偏偏就是不給投票.選舉權
既要其負責又不給權利....

我倒是覺得現在小孩心智相較幾十年前的我要成熟許多
電腦及網路發達吸收資訊也較廣較快較多
18歲既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有投票.選舉權~~有何不可?
身邊的長輩幾乎都不支持
現在教育 不像以前那麼制式 年輕人更有自己的想法
我覺得是好事 沒那麼負面吧..
自刪
再等2年就有投票權了,有這麼著急嗎?
修憲門檻這麼高,要過不容易,這就是個假議題吧...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因為民進黨當時改課綱從小洗腦學生,剛好這批學生現在都差不多已經是18、19歲左右的年紀,趁這時候再來搞個18歲投票權,選票根本賺到飽,當他們是真的在為年輕人想喔?狗屁,是在想自己的選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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