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gis wrote:是阿我也很想知道菜桶大可坦然承認指名是哪位口試委員批准通過阿 蔡已經說過她的口試委員是誰喔,拒絕公開的是倫敦大學,因為英國個資法限制喔。高是因為要保護那位主管的個資嗎?這樣說也不是不行啦,哈哈哈~
大馬1251 wrote:卓政宏身兼七職的兼職達人=台灣價值高虹安輔導資策會衍生公司=不當兼職 卓的其他職務,要嘛是非營利組織的理事、監事、董事這種顧問型職位,要嘛是大學兼任教授,和高的兩份全職是不同狀況啊。當然有一種可能是高在資策會要求下,只領資策會的薪水,同時兼任資策會的組長和科智的「不支薪」業務處長,或是資策會和科智共同出一份薪水,這就需要高拿出證明來。否則,如同我在7樓說過,社會上的常識很難接受一般員工同時兼任兩份不同機構的全職吧?當然,私人企業要怎樣對待自己的員工都行,只要老闆高興就好,高虹安如果覺得自己就是這麼優秀、就是這麼受老闆寵信,就坦然說清楚就好啊,到底有沒有領雙薪、哪位主管准她這麼做的、她是怎麼兼顧兩邊的工作,就像她也坦然承認自己一邊人在美國留學、一邊做資策會全職全薪工作,很辛苦,所以經常到處去玩、放鬆身心啊,哈哈哈~
資策會七年前上傳高虹安在 科智 Servtech 影片資策會自己打臉自己 標題: 2014 Asia Pacific Intel Challenge Pitch 資策會衍生公司-科智企業Servtech
turtlins wrote:卓的其他職務,要嘛是...(恕刪) 前面回你一次,你又再留言,只好再回你一次!不愧是塔綠班標準兼職就兼職,還分兼任跟專職...[][][]阿明:小卓,我昨天看你在酒店門口泊車,公司規定不可兼職!小卓:冤枉啊!我只是兼任泊車小弟,有空有車才去,有泊到車才有錢!不是專職上班的![][][][]
Bryan0528 wrote:不愧是塔綠班標準 社會上的標準很簡單,卓在自己的現職載明自己還擔任其他非營利組織的理事/監事/董事、大學兼任教授,一般企業員工可不可以也在履歷填上自己同時擔任另一家公司的全職呢?高同時擔任資策會組長和科智業務處長,這也不是絕對不行,但當然有一些特殊前提,你們卻硬要說成好像這是職場通例,還拿卓這種真正常見的例子來打,未免太好笑了點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