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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該不該廢死?本質是什麼?

死刑犯應該是社會制度和統治手段的不良的產物,但受害者大都不是統治階層的人,
統治者說廢死是要救助死刑犯? 還是逃避責任?
死刑犯剁兩隻手或兩隻腳不能危害世間,這樣前提廢除死刑我還能接受。就看被害親屬ok不ok了。
期魂小桑 wrote:
本質就四個字:人間秩...(恕刪)


我只知道歐美那些廢死國家,遇到重型現行犯都是直接打死,根本不審判的。
傷心第四台

沒錯!就地正法,美國警察常常這樣幹

2022-08-30 10:18
法,因時制宜

古有約法三章,徙木立信

該如何制訂全看當時的社會風氣如何

想當初老馬還在位時,廢死大家雖未接受但也沒罵成這樣

反觀現在
打壞三十萬的古董花瓶怎麼辦?賠三十萬。

撞壞二百萬的名車修不了怎麼辦?賠二百萬。

預謀殺了人、人死不能復生怎麼辦?

答案都在上頭了,有什麼好吵的?

唯一有空間的只有過失殺人,自衛殺人之類,

犯罪就是要付出相對代價,就像你道歉的時侯要賠得更多,

只要你賠得起,就要讓受害人滿意,這些都是日常,

怎麼到人命上頭規則觀念就要轉彎了?

死刑不是用來解決問題的,但至少要解決掉製造問題的人,

讓他得到犯錯應付出的相對代價,甚至付出更多!

不要說什麼可不可教化的事,那些是犯小錯用的,

只有科技進步到人不會死了,才有資格來談是否廢死。
ho520 wrote:
既然你說無所謂,還上來辯駁,真是胡鬧
我回答你關於賣死刑犯賣器官的問題
請問你在鬼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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