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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團體,這種殺警奪槍的要不要判死刑?....民進黨大老游錫堃說要判...

什麼腦殘警械使用條例阿
誰改成這樣我票投給他
第6條
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
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人不可貌相,歹徒可能是武林高手,最低限度應短時間內廢其雙腿」

第7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原因消滅者,應立 即停止使用。
「廢其雙腿後,使用警械之原因已消滅」


第8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 之人。
「腦殘法條,嫌犯混入人群當然不會無差別掃射」好好改改吧

第9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 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廢雙腿不會死」不然搏鬥時要開放打電話問功夫嗎?
有教化可能
不能寒了皇城侍衛的心。

天下人皆可辜負,而保護皇族安全的侍衛,要是寒了他們心,以後危險看誰救你們…
我提議殺到廢屎團體的人無罪開釋好了
所以游錫堃到底是廢死的還是反廢死的?

苗博雅呢?

ura0414 wrote:
這種還不判,以後誰敢...(恕刪)


殺警察要判死刑 殺平民不用

這樣 你也好......

死刑 保護權貴還有他們的X

平民車被偷 多半找不回 立委就幾小時 你覺得很公平???
耶穌的身邊 都是塔綠斑 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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