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gan Stanley wrote:
打棒球跟寫論文這兩件...(恕刪)
球員事前有反應有27項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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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2日開幕戰的前2天,中職球員工會便曾私下提交一份「新竹市立棒球場工會會員使用回饋心得」報告給聯盟,當中詳細列舉了多達27項缺失及改善建議,……..
Morgan Stanley wrote:
打棒球跟寫論文這兩件事我都有深刻的體驗,反而讓我在這波喧囂中不知該說什麼。
論文的部份,與其實說是爭論是否抄襲,正確來說,是有人利用台灣同胞們知識水準,把大多數論文都常見的資料引述誤導成抄襲。大家看到兩篇論文裡有些類似的段落,也就信了,殊不知大多數的論文都會有這種情形。
論文為了言而有據,一定要引用資料,除非有特殊的創見,否則在引用同一份資料時,對該資料所下的評論也不會有太大的差別。這跟抄襲根本無關,就是引用到相同資料產生了相似評述而已。
能把這種正常現象有效炒作成抄襲,前提就是大眾要夠無知。但這種情況我已經差不多麻木了,所以就當是場發燒,燒退就好了。反正這個沒知識社會是這種區解抹黑的沃土,你解釋了他們也不會聽,多說幾句還會被怪說你們這些人就是書讀太多才會不懂一般人的道理。
Morgan Stanley wrote:
至於棒球場,球場是不盡完美沒有錯,林哲瑄受傷要手術也很可惜,但是請問左肩關節唇撕裂跟球場有小碎石之間有什麼關係 ?
小碎石會造成的是皮破血流,不是筋骨傷。左肩關節唇撕裂是撲接的動作衝擊造成的運動傷害,跟碎石一點毛關係都沒有。難道有人以為是石頭插進林哲瑄的肩膀嗎 ?
此外,味全龍的驗收了三次,二軍打了兩場比賽,都認為沒有問題,所以這些參與過的人是眼睛瞎了還是智力不足?
Morgan Stanley wrote:
職棒聯盟也同意球場可以比賽,所以聯盟是吃大便的嗎 ?
Morgan Stanley wrote:
再來,比賽前球員都會上場賽前練習,場地是不是可以比賽,有沒有問題,自己不清楚嗎?一個場地適不適合撲接,自己最清楚,連我這個業餘都不會在不適合的場地撲球,職業球員會比我外行嗎 ? 若要我講,林哲瑄敢撲下去,就是他對場地的認可了。
Morgan Stanley wrote:
所以要吵什麼 ? 驗收過、試打過、同意球場可以用的單位都不用負責,反而是將球場從30分救到80分的人要負責,那以後誰還要出來承擔困難的事 ? 要不要所有運動員的運動傷害都國賠 ? 。
道理就這麼簡單,然後這個社會吵了這麼多天,也真是可笑了
Morgan Stanley wrote:
此外,味全龍的驗收了三次,二軍打了兩場比賽,都認為沒有問題,所以這些參與過的人是眼睛瞎了還是智力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