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防疫保單,除了你們談的這個問題外,另外還有個絕對的負面作用:那就是一些有投保的人,把快篩陽當成是如同中了樂透號碼一樣,不管身體是否有恙,也急著排隊甚至去急診做PCR檢測,趕快拿到PCR陽性證明,如此塞爆了檢測站,甚至開始時癱瘓急診室,排擠了原本該看病的人,就醫機會。而不少投保還沒陽的,趕著故意去染陽,以便也可以領取"彩金",這真的違背保險的本意。這些,都比選舉賭博案還惡劣!
保戶貪婪的時候,有道德風險問題;保險公司貪婪的時候,何嘗沒有道德風險問題?不是一句「我不是幫保險公司說話」,就可以掩飾視野偏頗、轉移焦點的劣跡。要不是貪婪的保險公司推出這種惡質保單,貪婪的保戶能買的到嗎?不質疑保險公司,卻用力修理保戶,呵呵呵....,還真是無言。
以各種保險的保單條件來看,保戶的權益跟保險公司對自己的保障相比並不是對等的。現在保險公司的利益受損了卻反過來認為保單條件對自己不公平,想要改保單條件來保障自己的利益?照這邏輯,因為有人會自殘或是自殺來偽裝成意外去請領理賠金,那意外險、壽險為什麼就能重複投保?有跟保險公司交過手的都知道,保險公司自己就有權力可以審核理賠案件是故意還是非故意來拒發理賠金不是嗎?如果保險公司認為這些人是故意染疫來詐領理賠金,只要有證據就可以拒發啊,不就是絕大多數的保戶都不是故意去染疫,不想賠這麼多錢才在搞手段。台灣已經邁入老年化的社會,哪天要是自然老死的老人人數太多,保險公司的壽險又賠錢,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禁止保戶在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投保壽險?
保險公司應早知道有道德風險(背後一堆精算師)但是還是不斷的接單接保,這難道就沒問題嘛??其實只要當初條款聲明不接受重複投保,不就沒有後來一堆狗屁事了嘛??講白了保險公司當初只是在賭,貪婪得利,只是沒想到疫情爆發賭輸了而已怎會怪到保戶自己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