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侠 wrote:
法盲,连自己的法律都不了解。
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9-1规定,台湾人在中国大陆设户籍或是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也只能取消他在台湾的户籍,同时也取消选举、被选举、创制、复决等公权,以及担任公职的权利,但是纳税、服兵役、接受国民义务教育等义务依然继续保留。
也就是说台湾人在大陆只有改变户籍的问题,没有改变国籍的问题。反之亦然,陆配在台湾一样只有改变户籍问题,没有改变国籍的问题。
一个省,自由到连自己的法律都可以漠视,可以掩耳盗铃地装作不存在,甚至拿来羞辱,践踏,这是整个社会的耻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