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瓶~ wrote:
我覺得是假精神病,因...(恕刪)
+1
而且特意徒手挖眼也不似一般的失控攻擊.
而且他是覺得店員口氣不好,表示他有判斷意識在.
感覺又是一個癈死破窗效應下,拿無皮條整治的罪犯⋯⋯
eanck wrote:
我認為必須立法,設立對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人道銷毀』的機制,
"精神病"不能成為免死金牌;基於優生學,"精神病"反而應該成為加重刑責的基準。
這有三大主要好處,
1.減少大量的社會資源浪費,這些成本多半是稅金,沒有必要花在廢物身上。
台灣的經濟體量小,還需要面對巨大的敵國中共國的威脅,無意義的內耗能減一分是一分。
2. 精神病多半和遺傳有關,放任這種人污染台灣的基因庫是好事?
台灣人的基因,平均水準還不夠低劣?
這種人不論是戰時或平時不但毫無作用,還會扯後腿。
3.就算不『人道銷毀』,也應立法允許強制性抓去做人體醫學實驗,像是中共病毒的疫苗開發,死了就當是回饋社會了。
人權沒有在無限上綱的啦。
誰在那邊說『廢死、精神病患應該有減刑福利』,這種人就是不知人溺己溺的同理心,
祝這種人被精神病患侵害才是最佳且最實際的祝福,沒有親身經歷的人多半只會說風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