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tlins wrote:選罷法規範的是政府機(恕刪) 現在有爭議的是她總統的身份,而不是民進黨主席。你這種模糊焦點的技倆在這裡是沒用的。請問她最主要的身份是什麼?是中華民國總統,還是民進黨主席?有沒有具公務員身份?她的一言一語不會影響到在"政府機構"的公務員?國民黨的公務員可以不聽民進黨總統的命令?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選罷法第50條規定的是「機關」 第 50 條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所謂〝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為代表屬內各層級人員還是你精光的腦袋要說.....裁處建築物??莫非你收到紅單後都叫〝變形機車〞自己掏錢去繳罰鍰?慫綠辨知能力實在無可恭維!
drugs669 wrote:模糊焦點的是你好不好~總統真的下這種令那個公務人員會理?公務人員是受法律保障的……人家民進黨內的事務干大家屁事?硬要扯在一起…… 你可能搞錯了問題點。當然總統本身不會下這個命令,她是以民進黨主席身份去下個命令。但是重點是她具有總統身份,簡單一點講就是類似利益迴避。只要她講了某些話,即使非行政命令,就有人會順著她的意去做。她不是總統,你覺得這些人會理她嗎?硬要扯在一起的是民進黨。公務人員受法律保障?私菸案被記大過,不到一年還可以升將軍真是保障到底了。邏輯清楚點,不要老是被人帶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