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第61條:「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者,不在此限」但如不屬於「單純為傳達事實」者(即除事實之傳述外,另添加作者評論或分析等內容),且具「原創性」(非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者,自其創作完成起即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語文著作」,同時享有著作人格權(著作權法第15條至第17條規定)及著作財產權(著作權法第22條至第29條規定)。你能瞭解你每一篇哪些部分沒有著作權保護,哪一些需要知會記者大大嗎?伊波拉你給我出來阿!你說清楚為什麼要給我0阿!考試有寫名子就30分, 更何況我合理懷疑裴洛西電腦裡有好東西被掌握,你怎麼就給我0分阿!那其他人亂懷疑的為什麼不給0分阿!你這個伊波拉好歹出來說句公道話阿!你出來阿!昨天說你不認真去QK,今天就認真一點,你是不是昨天真的跑去QK阿!你出來說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