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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再現?警察在街頭任意盤查民眾,還嗆聲誰錄影就盤查誰!莫名其妙被說是現行犯,沒告知罪名就被逮捕!(警備總部再現?)

blood0819 wrote:
重點是執行官報案了警(恕刪)

您看到哪一點是針對承辦人呢?
警方執法要依照程序,不然就是違法。
警察職權法,第四條 未說明事由,民眾可以拒絕提出身分證明。(好吧!人民呆)

警察在影片中說誰錄影就盤查誰!這是不是一種恐嚇!可告警方恐嚇罪!
seatree wrote:
集會遊行要先申請,申(恕刪)

美豬大腸花表示“what?”
公民不服從變bullshit?
chunchih wrote:
您看到哪一點是針對承辦人呢?
警方執法要依照程序,不然就是違法。
警察職權法,第四條 未說明事由,民眾可以拒絕提出身分證明。(好吧!人民呆)

警察在影片中說誰錄影就盤查誰!這是不是一種恐嚇!可告警方恐嚇罪!


都好啦

上法院就知道答案了

chunchih wrote:
您看到哪一點是針對承(恕刪)

由於舉牌位置鄰近李姓主任執行官住家,李因此報警,警方到場帶走舉牌的黃女。

李姓主任執行官20日受訪指出,自7月開始,抗議民眾在她辦公場所外舉牌抗議,甚至記住她車號、對她叫囂、要求她面對,她澄清,對於太極門財產的處分並非她個人行為,但抗議者卻對她個人下手,甚至到她居處社區舉牌抗議,影響她及家人、鄰居的人身安全,使她十分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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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寫的啊

有疑問就提訴願,不然就去機關門口抗議,去拍局長的桌子
找承辦人麻煩幹什麼咧?
個人不認同這樣的行為,也覺得反跟蹤騷擾法應該盡早審理通過,這法規不是只能防變態愛慕者而已
才不會讓一些人覺得只要沒有涉及恐嚇,就可以不斷的使用精神暴力
英皇早就有提示要老百姓自立自強,在民進黨執政下沒有人會幫老百姓出聲的.
blood0819 wrote:
重點是執行官報案了
警察也只能查辦啊


報案沒那麼偉大

一般民眾別說報案妨害名譽,就算是公訴的竊盜,馬上一堆警察去抓人的幾乎沒有
blood0819 wrote:
由於舉牌位置鄰近李姓(恕刪)


新聞寫的就一定是對的?你要不要有點科學家的懷疑精神!為何只刊登單方面的說辭卻不問問志工方面的說法呢?
很明顯新聞有某方面的邊頗,但是算了,新聞媒體本來就是這樣,台灣現在公正的媒體哪裡找?你看我們講的這些有上主流媒體露出嗎?就算露出,也一定是公正的嗎?

但是幸好,現在網路時代,不管公正或扭曲都很容易被記錄下來。
blood0819 wrote:
李姓主任執行官20日受訪指出,自7月開始,抗議民眾在她辦公場所外舉牌抗議,甚至記住她車號、對她叫囂、要求她面對,她澄清,對於太極門財產的處分並非她個人行為,但抗議者卻對她個人下手,甚至到她居處社區舉牌抗議,影響她及家人、鄰居的人身安全,使她十分恐懼。


這不是法院判決,這是他個人主觀的感知

台灣什麼時候民眾個人主觀的感知覺得有人身的疑慮

就可以出動一堆警察去抓人?

這才是新聞可怕的地方
當下的蔡英文及賴清德聽到牧師提起,面目低垂,不知如何面對自己才好!

https://youtu.be/Iy1xjULMQMk
可怕的地方是什麼?
提告人是誰? 新竹地檢署執行官李貴芬
什麼罪名 ? 提告妨礙名譽。
他有親到警局提報案嗎? 沒有據說就是電話打過去。(正常程序須親自報案提告並且有舉之責)
如何得到被告人個資? 下午警方以盤查為由,取得志工個資,回到派出所製作報案資料,傍晚到現場逮捕志工。做筆錄後人送地檢署漏夜偵訊。

妨礙名譽案會假日漏夜偵訊! 妨礙名譽案會假日漏夜偵訊! 會不會太不可思議了!

官大通四放!警察是御用軍嗎?這麼好指揮?
還是台彎是一個中國,跟公安一樣厲害!想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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