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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殺人,吸毒再殺,無罪喔!

a0980000056 wrote:
感謝你示範(2)實問(恕刪)


說到五毛就回我真是有趣!

我支持人民法堂 陪審制的強化與建立

請問大大是否支持陪審制度?!
個人觀點喜歡就拿去用!用就是你的了!
廢死聯盟表示
民進黨政府表示
luther0911 wrote:
說到五毛就回我真是有趣!

我支持人民法堂 陪審制的強化與建立

請問大大是否支持陪審制度?!

.................

每天毛來毛去的
扣帽子你最會!!

你支持人民法堂 陪審制的強化與建立,
但看看民進黨最近修的 "閹割版的國民參審制度"

你有批判過嗎!!
以後黑道想處理誰就先餵小弟吃藥,吃完再上。
台灣也許會出現新兵種叫巴藥特戰隊。
【此留言違反數位中介服務法即將被民進黨刪除】
luther0911 wrote:
說到五毛就回我真是有(恕刪)

你自顧自地說有趣,也不敢正面回應我的問題,隨便逗你一下,你就開始逃。

有自言自語的症狀,可能有失智症傾向,你去做失智症早期治療,可能是不錯的建議喔。

我老早就支持「陪審團制」,反對被閹割版的「參審制」,民進黨黨鞭柯建銘不想替蔡英文背黑鍋,就很誠實說:「是上頭的意思…」

蔡媓統治下,真是一片祥和!
simonc220 wrote:
負負得正的概念?(恕刪)


太貼切了!
這件事讓我比較不了解的是.....

喝酒醉得不省人事,酒駕撞死人
這個不是跟這個法官的判例一樣嗎?
那麼
為何酒駕的刑罰比較高,而不是無罪?
所以
為何不是吸毒後犯罪的罰則比較高?
因此
是鼓勵老百姓吸毒後再強姦殺人嗎?
larry-han wrote:

是鼓勵老百姓吸毒後再強姦殺人嗎?



這種判例就是在說 不管你要幹什麼 吸毒之後再幹就沒事了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民進黨這個爛黨繼續支持廢死吧!!

票投民進黨就是支持 殺人不用償命
光月壽洗燒 wrote:
逆轉!男子37刀弒母(恕刪)


酒駕撞人也不是殺人罪喔,台灣真好,外國人快來入籍喔!

還有現在帶親友去香港,再殺了他,回台灣後更是無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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