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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政二代染毒】柯建銘兒子稱手機遺失..檢調查毒郵包難度高

敗點 wrote:
【獨家/政二代染毒2(恕刪)


球證,旁證,主辦,協辦,都是我的人
你們怎麼跟我鬥啊
敗點 wrote:

被抓包 檢調要調查..手機就遺失...


黨證沒遺失就好

台灣現在縱容這種顏色正確的貨色橫行,完全不會有事的

台灣現在最尊貴的人種就屬綠營人了,在法律之外橫行無阻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結局如果不了了之, 社會一些敗類也會效法模仿
敗點 wrote:
檢調昨天拘提柯鈞耀時,他竟然辯稱自己的手機遺失了


只要有些常識的人聽到柯鈞耀如此辯解
應該會更懷疑吧

根據報導,郵包的投遞地址是柯鈞耀的住所,電話是柯鈞耀的手機門號
如果柯鈞耀的手機真的遺失,重新申請,門號還是不變,只是原本的晶片無法使用而己啊
又不是手機換新的連門號也跟著變吧
不管你信不信,
我信了817和檢調會相信。
手機遺失,這招不是上次誰才用過?

不過現在都有找回功能了

應該找得到吧?

但台灣價值當前,別說手機,在高鐵掉個幾百萬,也是很正常的

敗點 wrote:
【獨家/政二代染毒2...(恕刪)
好棒棒的民進黨政二代。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我賭柯鈞耀是清白的。(恕刪)

我也相信他是清白的,
因為檢察官也會這麼說,信不信?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柯建銘兒子有美國籍
會不會逃回他的故鄉祖國
我講的,應該不會是台灣
nwcs wrote:
柯建銘兒子有美國籍會(恕刪)


讓我們留意一下,看最後是無罪,還是連續幾日沒到警局簽到沒人發現,結果人跑去國外做美國人了。

網路查了一下,
法律教室: 依據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二條規定,大麻是屬於第二級毒品,觸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四條「販運製造毒品罪」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其罪刑可說是相當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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