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大選前臉書譙邱毅「王八蛋」遭送辦 法官判無罪:言論自由

立功换无期 wrote:
我有看到是散布谣言和(恕刪)


"也表示"就是順便講的 這並不是無罪的重點

以下才是無罪的重點

還不至於讓聽聞者恐慌,客觀上也無法認定這些文字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對此難認王男有故意捏造謠言並散佈的意思
如果是邱義 人或是邱議 贏就直接收押了
台灣的司法
還有人相信?
貪污那個前總統如果是國民黨的早就槍斃了
立功换无期 wrote:
屏東警認為此言論明顯有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的疑慮,認為王男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經蒐證後迅速將他移送法辦。


用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
公訴所以無罪。

如果當事人提告公然污辱妨礙名譽或毀謗,那就不一樣了。
JIN DER LAND OFFICE
Enter Passcode wrote:
錄自己的电話不應該有...(恕刪)

可惜法官並不這麼想…
菜英文蘇貞昌這一對狗男女王八蛋!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