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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討回9797條國安私菸 吳宗憲律師:那是花錢買的!

反正都選完了
隨便啦!愛怎麼搞就怎麼搞啦
沒事的啦!
blood0819 wrote:
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私菸(恕刪)

佩服,他們都不會臉紅,
blood0819 wrote:
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私菸(恕刪)

建議不討菸,直接打國賠,

都打上"國安"字樣了國家不用賠喔?...
blood0819 wrote:
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私菸(恕刪)


既然媓已經定義為超買, 又不是走私, 那討回剛好不是嗎?

檢察官是想打臉媓嗎? 小心1450出征唷!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他是違反了菸酒管理法45條跟46條 ,輸入私菸跟運輸私菸!
cucubird wrote:
退一百萬步來解套不小(恕刪)

現在就是沒有要用「不小心帶出關」來辦嘛
因為走私是不管故不故意的,走私就是沒入,甚至就有刑責
不然檢查官怎麼會用違反稅捐法來辦呢,就是要拗他是正當帶出關的,只是報關行政程序錯誤
Enter Passcode wrote:
我的淺見是:

可以领回,但是!麻烦把税金及罰款補齊
如 Duty Free 一包 65 元,市價一包130元,所以補價差 65 元一包
每包罰10元
這個 Idea 如何?
(恕刪)


我國對走私難道沒有相關法律罰責嗎??
犯法就得依法開罰,及負相關刑責
領回,補價差,每包罰10元,這是什麼狗屁淺見
sun911 wrote:
我國對走私難道沒有相(恕刪)


小瑛都說是超帶,不是走私

有什麼樣的主人會養什麼樣的狗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blood0819 wrote:
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私菸(恕刪)


如果這樣也能拿回的話...

那些因為有意或無意,挾帶大量現金與菸酒闖關失敗,而被沒收的民眾...

就可以集體委任律師,把自己的東西拿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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