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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停車大多是違法的?

advantage wrote:
那你應該知道跑行程要停的點路邊停車格都被長時間停車的人占用,

路邊停車格周轉率很重要,

被單純通勤的人長時間占用真的很不好。

我認為大眾運輸推行勢在必行。
政府也應該提高大眾運輸吸引力。
讓大眾運輸更方便。
但也應該顧及真的有需要的民眾,廣設或是鼓勵民間經營停車場,提供適當比例的停車空間。
然後分出短暫臨停跟長時間臨停的計價方式。
路邊停車格就是短暫臨停計價,10分鐘免費。超過十分鐘後就是高額停車費,可能半小時100這樣。
然後路外停車場就是單純小時計價,價格比路邊便宜。
法律是公平的 不是談你想的

這是基礎邏輯

人行道 如何劃設

汽機車用路人~~要不要守法
根本兩碼子事

這叫就事論事


道路標線 本來就是 法律判斷的界線

要談騎樓還民於地前
先想想何謂騎樓

騎樓怎麼會是因為想卡人民便宜才出現的???

那不這樣好了
各家各戶門口蓋好蓋滿
只要有一台車臨停或白線停車
那是不是 門口都不用進出
這樣最「不容易」引起糾紛


既然要進出 保留出入需求
那是不是屋主本來就必要在蓋房子時
就要預留保留空曠的空間

所以 政府要保證「道路上」
都不能「剛好有停車格」
或是住戶停車場出入口??

那道路應該學某些國家全部都畫紅線
設什麼停車位

所有的公共設施都不准畫在住戶前端
這樣才符合你的「因為政府想佔便宜」

那人行道應該也不准成為車輛進出的途徑了吧

這下可好了~

這可不是~~「只是」
違規停在騎樓的問題

台灣很多佔了大眾便宜
但不想跟著付出的邏輯

「自己往後蓋一點不就好了」
建築法就是這樣規定
但可沒規定 只要是建築物一樓都叫騎樓喔


騎樓係指經指定在道路兩旁留設,自道路境界線至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之法定空地

「簡單來說就是路緣往後算法定寬度」
「你要提供給公眾使用」

這法規也是因為現代人 用路需求太大
當然也包含行人

你家騎樓不給人走
反到倒是對面住家應該被拆來做人行道
合理嗎???

土地上老早就蓋了一堆建築物
想要打掉全部重來

說的比較快

喔 忘記談 其他後期才設置的
電力交通設備 別跟我說 這些你家都不用
為了選票沒辦法.除非有非常多檢舉達人賺外快
台灣有政府嗎? 只會互鬥的兩個幫派
台灣拿什麼跟日本比,人民素養差人家一大截
日本戰敗在短時間又恢復世界經濟強國
台灣太平近一個世紀,從亞洲第一小龍
變成一條爛虫,但也學到日本一點
就是重機自殺特攻隊,希望兩岸打起來時用得上...


人行道這樣怎麼推輪椅?
文太說,沒輸過就不用改
cyst007 wrote:

建議每一市區每一段街道的人行道的樹穴之間,如果有停車的需要,都應該在不影響行人的通行之下劃設機車和單車的停車格,且會影響行人通行的路段也應設立禁止停車的告示牌,以宣導法令。

種樹的那一排,在政府的相關文件裡面,本來就不是人行道啊!

那一排,在政府文件裡,叫做公共設施帶、綠帶、停車帶
楓之語意 wrote:
騎樓外另外鋪設人行道在學日本加個柵欄自然沒辦法停進去

你在歐洲國家,只會在轉角處看到欄杆,直線路段只有金屬棒棒糖,不會有一路的欄杆出現

如果人行道與車道之間的欄杆是好東西,為什麼你只有在日本與港澳看到,在歐洲國家根本看不到?
cinnamon coffee wrote:
種樹的那一排,在政府的相關文件裡面,本來就不是人行道啊!

那一排,在政府文件裡,叫做公共設施帶、綠帶、停車帶


人行道不夠寬就不要種樹,政府腦筋裝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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