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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做法是正確。管制【港女命案兇嫌入境台灣,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

jeel54321 wrote:
是兇嫌自己要來台投案,港府有說可以給什麼?
你們挺綠都喜歡自己製造新聞?...(恕刪)


還在兇嫌自己要來台投案?
犯罪者繼續待在本國沒事可以自由
卻要主動跑來犯罪地受審?
有哪個犯罪者會這樣做?
我挺綠
所以你挺韓囉
這事就韓粉叫最大聲
你就承認你挺韓吧
Deoxyribose wrote:
還在兇嫌自己要來台投案?
犯罪者繼續待在本國沒事可以自由
卻要主動跑來犯罪地受審?
有哪個犯罪者會這樣做?


所以那些投案,自首都是童話故事?

陳同佳欲赴台自首台移民署禁其及牧師管浩鳴入境

港府?港警?

Deoxyribose wrote:
我挺綠


我知道,所以你們才會支持拒絕台灣通緝犯來台投案自首!!
Macquarie150 wrote:
香港不給證據,如何辦案?...(恕刪)

沒證據就無法辦案?
還得嫌犯或是引渡地將證據全部準備好,才有能力辦案?
民進黨主政時期的司法有這麼無能嗎?

但人家可沒承認哦,已經表示人來就抓...臉被打腫了沒?
ohmoto_tw wrote:
你就硬要護航這個政府,不分是非嗎?
...(恕刪)

你犯了一個邏輯上很大的錯誤
會護航這個政府,當然是沒是非呀
有是非,怎麼可能去護航這個政府
Dwing wrote:
所以那些投案,自首都是童話故事?
陳同佳欲赴台自首台移民署禁其及牧師管浩鳴入境
港府?港警?
我知道,所以你們才會支持拒絕台灣通緝犯來台投案自首!!


你挺韓我知道
但我回文的那位J網友一直自稱不是
你們快點去勸勸他啦
斷章取義哥
Deoxyribose wrote:
你挺韓我知道但我回文...(恕刪)


我知道你挺殺人犯!!

我知道你支持香港人來台殺人越貨

韓粉?

你錯了,我是 假伯斯 粉!!
Deoxyribose wrote:
但我回文的那位J網友一直自稱不是...(恕刪)


我是郭粉,別侮辱人!
在台北殺人分屍,在淡水棄屍,跟香港要證據?
Deoxyribose wrote:


還在兇嫌自己要來...(恕刪)

你們為了辯護的嘴臉真是讓人笑到抽筋!
Deoxyribose wrote:
還在兇嫌自己要來台投...(恕刪)


大陸殺人追訴期是 20 年,而且期滿後只要法院核准,可以不受限制。香港總有一天要回歸中國,不再是特區,那時兇嫌逃得過嗎?以中國在世界舞台的實力,兇嫌逃到哪裡都沒用!

不如趁現在可以在台灣受審服刑,台灣保證不會判死刑,量刑又輕,可能坐個十年、八年牢,就可以出來了!那時還有大好人生可以過,何必擔心受怕一輩子,等著受中國法律制裁?

電話詐騙犯都知道要回台受審,香港人會不知道?你不知道的話,倒是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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