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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就是走私..總統 竟然告訴大家 這叫做"大量買超" 而已??


靐龘 wrote:
走私
是不正常管道買貨進來
私藏菸品不能被發現,你走私九萬條還是九百萬條都不能有任何人知道
通關成功
這就是走私
大量買超
是本來就存在合法的管道,登記數量是有紀錄的所以你看到了一萬多條菸
只是購買數量太大
當然兩者都不對
但從文字說明來看確實不一樣
硬要說是一樣的行為
應該要回去怪當初教你國文的老師


有道理!!

嫖妓不付錢就不算嫖了



超買+忘記報稅而已

補報稅就好呀

行政疏忽而已


就像農宿增建

只要增建部分拆除

韓總還是有事

有綠黨政就沒事

有那麼嚴重嗎

這種事情很好辦

很快就落幕水無痕了


LU660104 wrote:
某國總統
真是(語出驚人) 在FB 明明白白告訴人民: 用總統府公家車 載運 走私香煙 只是"大量買超"的"不當行為"
全國人民
通通傻眼了


我認真地講,百姓只能帶一條,國安可以帶萬條,特權真的好用..

總督府帶頭耍特權,台灣真是好民主的國家...

LU660104 wrote:
某國總統真是(語出驚...(恕刪)



一樣的邏輯呀!!!

缺電 = 電不夠用

走私 = 大量超買
阿扁貪污不算貪污,
是大量拿錢拿已。
sivisionceo wrote:
有道理!!
嫖妓不付錢就不算嫖了
...(恕刪)


哈~哈~哈~

你想要讓大家笑破肚子嗎?



其實明年大選就是讓菜菸下台啦!選個草包土包子也比這無法無天的強百倍
嫖妓不付錢就不算嫖了....沒錯喔

但在法制的國家來說 視同強姦

當然迂腐下嫖妓不付錢就不算嫖了
以蔡英文對「買超」和「走私」的法律理解,我相信她應該寫不出博士論文。

LU660104 wrote:
某國總統真是(語出...(恕刪)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的老師果然比我小學老師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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