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號阿龍 wrote:所以現在那個在台灣...(恕刪) 可以商談個案協商引渡何必小事化大成中港台通通和在一起?再說也可以來暗的啊,找個愛國愛港商人,安排艘快艇,把人綁到台灣,移交台警。中途不知為何香港水警卻通通沒有發現該快艇而且香港政府也無法跟台灣簽任何協議試想協議文件的落款為中華民國法務部香港有官員敢簽嗎?
mawoo wrote:特首執意修例修意執...(恕刪) 先說我不支持送中修正案只是反對示威者非法集會及使用暴力更反對綠蛆刻意誤導民眾教育並鼓勵年輕人仇恨及錯誤價值觀你說的香港政府執意修例那蔡陰魂強推的那些叫不執意嗎?牠會像香港政府般順應民意而暫緩嗎?千杯千杯再千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