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包含法國、義大利、瑞典、比利時、南韓等有25個國家跟中國簽有引渡條約。沒有簽引渡條約的,也一直有依國際慣例引渡或遣送犯人回中國的案例(例如:從世界各地遣送中國的台灣詐欺犯)。世界各國引渡逃犯,包括中國的引渡法都明列,應拒絕引渡因政治意見、宗教、種族、性別等身分原因被提起的訴訟或執行刑罰的案子。香港人比台灣那些只看懶人包的大學生還扯。
台灣一定好 wrote:當面受訪時只敢說不知...(恕刪) 是香港政府修法!還是中國政府修法?自由時報報導內容完全不提中國,自由時報是有多怕中國?這是你的邏輯嗎?無意撤回《逃犯條例》修法 港府態度強硬:6月12日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