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帝霸 wrote:
孝子可以開車打瞌睡...(恕刪)
+1
今天是撞車,要是撞死人難道可以原諒?
蠢孝子還是蠢!



widther wrote:
假設本人主張實現,則此"價格"依目前行情,可能是90萬左右。又如以本案為例,則四車能求償最高車損部分,合計為360萬元。對一般受薪階級而言,這還是沉重的負擔,只是不像動則千萬般嚇死人而已。
widther wrote:
許多實務,就算法官判全額賠償,車主也拿不到錢,有何意義?
買車下決定之前,車價、耗油、保養、維修、零件...花費細細盤算,不是每位車主都會做的嗎?
買保險也是重要考慮事項啊,財力都能買超跑了、怎不買全險?管它來撞的是不是孝子、有沒有錢賠,對吧?
我上一篇的用意,就是防止保險公司追索"窮人撞貴車"時、面對天價求償的悽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