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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 如果真的立專法 雙性戀…

當然是用專法保護


艾德的馬子 wrote:
現在公投…痾 如果真...(恕刪)
生物的演變就是不同性別才能繁衍下一代,為什麼一天到晚要為了少數的同性去爭取合不合法的問題,我實在看不懂。

一堆人滿口仁義道德要所謂的同性平等....只不過是因為同性是少數,如果同性開始逐漸成長,那大家也不用擔心下一代的問題了,因為最後就是自我毀滅而已。

我不歧視同志,但是我不相信有哪位母親在懷胎時會希望自己小孩以後是同性戀的....最終妥協小孩同性只是因為親情的關係,而絕不是因為他們認同這樣的關係是正確的好嗎
立啥法

想少數綁架多數
別作夢了
呵呵
我昨天有想一個問題
民法上有個重婚罪
如果今天有個男雙性戀
和女的結完婚
又找個男的結婚
他到底有沒有犯民法上的重婚罪?
因為原本民法上的婚姻是定義一男一女
所以他要主張他沒有犯重婚罪也說得通啊

再另外來說
假設是專法
他用專法和男人結婚
和民法和女人結婚
這法律上又怎麼認定?
這還只是可能發生千種情況的其中之一而已
不然法律也不用訂這麼厚了

法律就是文字遊戲,就是這麼複雜
牽一髮動全身
就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把法律當兒戲
少數族群硬是要大眾族群陪他們玩他們的遊戲規則
不從就是老人!反智!不進步!人權倒退!
或者最後就詛咒你們這些老人會死(你以為反對的就只有所謂老人?)
哀哀~你家沒老人嗎?這樣咒自己親人?
這種不合我意就去死吧的恐怖心態
再公投一百次也是慘敗啦

yaucheng11 wrote:
保障同性婚姻基本權益...(恕刪)

同性戀都沒親屬了是嗎?唯一能簽的就是他的同性戀伴侶嗎?
如果是的話,同性戀的家庭都不支持同性戀家人了,還講什麼以愛為名,一場屁話。

saredira wrote:
呵呵我昨天有想一個...(恕刪)

你的想法等專法內容出來之後再來討論才有意義,否則都只是在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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