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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綠營最新的配票DM(港湖區),弱弱的問一下,家中有四票要如何投藍營的市議員來滅東廠啊?

耀是我4個多蓋....每一張多這樣
等於惠票....這種才不理...
投誰是自己自由
說實話, 不論藍綠, 配票這種事真的很反民主,
整個就是民主選舉的最大反諷
民主真諦不就是選賢與能嗎??
不過政黨政治就是這樣...握有多數席次才能夠左右國會
想來民主選舉還真是存在很多的缺陷阿..

配票這件事藍綠都在做
繼續做沒關係,讓人民越來越反感
深藍深綠就算了
不要投給腦殘、不幹事還會亂掰的人,將你神聖的一票投給有在為民拼命謀福的人。
bobby0430 wrote:
今天收到綠營最新的配票DM(港湖區),弱弱的問一下,家中有四票要如何投藍營的市議員來滅東廠啊?

闕枚莎配身分證尾碼1,2
陳義洲配身分證尾碼3,4
李明賢配身分證尾碼5,6
游淑慧配身分證尾碼7,8
吳世正配身分證尾碼9,0
Emma0425 wrote:
說實話, 不論藍綠, 配票這種事真的很反民主,
整個就是民主選舉的最大反諷
民主真諦不就是選賢與能嗎??
不過政黨政治就是這樣...握有多數席次才能夠左右國會
想來民主選舉還真是存在很多的缺陷阿..嘆氣...(恕刪)


不少方法可以解決配票,如負數票,投給認為不適任的候選人

除了可以提升投票率,還可以防止配票

不過綠黨一直大力反對,因為綠色都會出門投票,藍色不一定
mitchelskuo wrote:
配票這種做法到底有...(恕刪)

配票是個選舉戰術,但是它卻是嚴重斵喪了民主精神,甚至有違法、違憲之嫌。

爲什麽這麼說?

中華民國憲法不是說:主權在民嗎?怎麼到了選舉,投票的主權,要受到某政黨主宰與操控?不是說人民最大嗎?那時候變成黨意最大?憲法裡難道不是在保障人民有根據個人意志投票選舉之自由?配票制度不但違背了選民的自由意志,讓他不能投票給他中意的候選人,而必須投給他完全不熟悉或根本不喜歡的候選人。其次,有些候選人不但是道德有瑕疵,甚至過去表現不佳,黨部的旨意卻強迫選民必須接受「包裹表决」,必須投他(她)一票?因此,我們要請大法官解釋一下,配票方式是否違憲?

配票不但違反憲法精神,甚至還大開民主倒車,讓人民無法選賢與能,只能根據黨意投票給黨部屬意的候選人,即令這個候選人是個官司纏身、失德又失格的候選人!

希望法律專家及民主先進們,不要坐視不管這個違憲也可能違法的配票方式,也希望選民們睜大眼睛,唾棄這種操弄選民個人自由意志的選舉伎倆,不要讓台灣的民主制度受到污染而不斷向下沉淪。
http://blog.udn.com/rocky8080/4623928
bobby0430 wrote:
因為本區是第二選區,...(恕刪)


其實,我一直很討厭民進黨的配票制度...

選舉本來就是選賢與能,做得好拿多數票,做得不好就瀕臨崩潰邊緣...

用配票制度打壓做得好的民代,還保護了不適當的民代...只是為了維護政黨的利益罷了...

bobby0430 wrote:
因為本區是第二選區,...(恕刪)


吃香喝辣有想到你嗎?
沒有的話幹麻照他們的意思配票?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bobby0430 wrote:
因為本區是第二選區...(恕刪)

配票不犯法,只是你票要夠多,不然是集體落選。

講白就是選黨不選人。
我砲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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