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d Otabi wrote:
北市都發局今天確認文大宿舍大群館違規使用,要求文大、又昱公司兩個月內改善完畢,否則將依法開罰。北市都發局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都發局長林洲民坦言,此事至今才認定違規使用,「這的確是一種行政怠惰,市府沒有劍及履及」
所以市長督導不周、都發局長根本就是瀆職....通通都要下台的意思??
本來要損別人,現在變自己背鍋....


halachung wrote:
所以只有修自治條例,在安全無虞且安檢符合情況下,經專案判定,該物件符合需求,實際解決學生居住問題者,得於專案呈報租賃時效期間,特許為「寄宿宿舍」,並專案管理。。。...(恕刪)
其實不用那麼麻煩
根據教育部的回覆,租用校外建築並具4年以上租約並符合消防公安即可算是「教育設施」
依土地分管條例,住二區允許「多戶住宅」及「教育設施」
換言之,作為學生宿舍的大群館可認定為「教育設施」
大學自始沒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的規定。
現在選舉到了,文大宿舍又繼續拿來冷飯舊炒
連年輕學生都知道這是選舉操作
林洲民可循前例,要不就按照教育部相關法規,學生宿舍可視為「教育設施」
但這樣會狠狠打了民進黨一巴掌
所以林洲民將可解套的方案通通予以否定,非得逼得學校解約,
配合民進黨演出,做出符合民進黨期盼的裁定,代價是犧牲學生的權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