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週刊內容有幾段寫道:
《壹週刊》除找到當年黨外雜誌的相關報導外,也取得了當年的判決書,並採訪了王品方當年的辯護律師郭吉仁、曾報導高育仁外遇風波的黨外雜誌《第一線》總編輯吳祥輝,和曾跟高育仁在台南打立委選戰而指控高「欺負弱女子」的前台南縣長蘇煥智,逐步還原事件真相。
可以證實的是,高育仁當年確曾和王品方發生婚外情、侯友宜當年曾接獲檢舉帶隊到王品方家搜槍未果、王品方後來因恐嚇取財未遂案入獄十個月。但至今仍無法確定的是,高育仁和侯友宜在王品方「冤獄案」究竟扮演何種角色?也因全案有太多疑點未解,仍讓人留下許多想像空間。
王品方的事件發生於解嚴前兩年,一名弱女子試圖利用當時風起雲湧的黨外勢力,與國民黨權貴抗衡,結果仍是失敗入獄作收。在這場緋聞風暴引發的官司中,侯友宜當時的角色究竟是什麼?令人好奇。遭人利用?亦或單純的巧合?真相如今已經不易弄清楚了。
侯友宜選舉辦公室主任謝政達回應,此為三十多年前的往事,但經侯副市長轉述表示,第一、他在1986年時的確擔任台北市刑大除暴組長沒錯,但當時並不認識高育仁;第二、當時王品方涉及的相關案件,是依據被害人到警方的報案紀錄來進行偵辦,並沒有所謂的外力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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