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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陳炳輝:依法論法 談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新任校長之聘任權

大學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完全搞不懂,真的違法的話,上任之後再拉下來,不是更好?
大概是沒有違法,上任之後拉不下來,所以百般刁難不給上任

退一萬步講,即便有瑕疵,比例原則也不見了,
感覺像是紅燈右轉,被判褫奪公權 10 年

菅耶違法 wrote:
大學法 第 一 ...(恕刪)
russellhub wrote:
拜託,下屆總統不要再找法律系的了…..(恕刪)


醫學系也沒比較好
其實台大就是這個意思。就是説你要先聘任,聘了之後再啟動調查程序,有問題就拉他下來!
你聘都不聘,就讓人家重選,這是典型的不尊重選舉結果。如果台大啟動重選,就是干預選舉,這更加不民主
我認為台大這個思維是正確的。
否則,你衹要顯不出我滿意的人,我就讓你重選,這還不如直接派,更好
yfchou wrote:
完全搞不懂,真的违法...(恕刪)

robinking wrote:
醫學系也沒比較好


公立學校的聘任都屬於教育部
教育部說不行要退回
那也沒辦法

當年台大的校長選舉
最高票不是李嗣曾
但教育部圈選李
而不是楊永斌
那也是教育部的權限

最近高雄的三校整併
高應大/高第一/海洋
整併成高雄科大
也是教育部說了算

甚至
工學院要整併
機械學院要獨立否
學校教授說甚麼都不算
教育部說了才算

健人就是腳勤

NQQegg wrote:
公立學校的聘任都屬於教育部
教育部說不行要退回
那也沒辦法


同理
法律公佈權屬於總統府

總統認為立法院三讀過後的法律不行要退回不公布
也沒辦法 ???
哈哈哈~
一群輸不起的叫獸喔~
真是羞羞臉

過客4112 wrote:
同理法律公佈權屬於...(恕刪)


總統如何我不清楚
但教育部還有督導的權利
教育部一向是如此
又不是現在才這樣⋯
健人就是腳勤

yfchou wrote:
完全搞不懂,真的違...(恕刪)
是非對錯大家評論是件好事,但是網軍大舉出動、舖天蓋地而來一直重覆在po⋯⋯煩不煩呀!
知法玩法弄法。
russellhub wrote:
台灣就是給這些…法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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