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rabbit7 wrote:這種立法之惡,讓行...(恕刪) 這種機關似乎集行政與司法於一身說誰是不當黨產誰就是不需要經過審核逕自認定還能擅自凍結財產 不須經法院甚至能不理會行政法院的裁決東廠無誤!!!
Saad Otabi wrote:黨產會搜婦聯會 帶走十幾箱資料.(.恕刪) 調查局搜索新黨王炳忠的住家,還要去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咧黨產會搜婦聯會,什麼票都不用,想抄家就抄家怕了吧奇怪,以往一些人權、自由、民主常掛嘴邊的法律學者怎麼都沒有出來批評一下
dunhilldun5168 wrote:奇怪,以往一些人權、自由、民主常掛嘴邊的法律學者怎麼都沒有出來批評一下(恕刪) 是啊除了那些動不動喊人權的咖不知躲哪去了或是趕著去抄誰家去了我也好奇那些用愛發電的都死哪裡去了真厲害想搞誰就說他是黨產就可以用各種方法鯨吞蠶食明明做的都是集權獨裁之事然後還要扒著民主這個頭銜不放不要要做婊子又要立貞節牌坊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