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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勞工領不到加班費?徐國勇:極盡扭曲

sandy max wrote:
說的好像修法前就領的到加班費一樣


聽過的實際案例
修法前不經過勞工同意
報加班費超過一個時數
系統會自動轉成補休
然後補休還有有效期限
要補休主管說不行
最後就歸零了 修不修法有差嗎
robin0222 wrote:
修法前不經過勞工同意

修法後勞工就有權決定???

修不修法有差嗎

當然有差,
從前1:1換補休還有模糊爭議空間,
現在修法後全無爭議,就是1:1.
違建就地合法,並不能解決違建帶來的問題.....
責任制不好好控管
現在還來個加班換補休
要勞工同意這條件形同屁文
勞工有什麼立場敢不同意??
把法修成這樣
還想事主變公親
政客立委的心才極盡扭曲!!!
勞工為什麼領不到加班費
老闆當然肯給..
設備最好24小時,人力越少越好.
付加班費比多請人划算.

那勞工不想加班時呢
黑名單,扣獎金,扣年終,逼你走
很多公司的加班費上限46小時,
超過46小時的部分不給加班費,
他們還會理直氣壯地說:勞基法規定的!
其實46小時加班費才一點,沒有也沒差!
多做的時數都不止那些了,

反正人家也不會怕,
到時候一堆人含淚支持他們啦!
老百姓自己決定出來的人,怨不得誰!
須勞工同意?
老闆一句話:公司規定就是補休,大家都一樣,不同意麻煩你另尋高就
請問你能不同意嗎?

違反勞基法又沒有刑責,就罰一點錢
講這些都是漂亮話而已
反正快到選舉時炒炒228,炒炒愛台灣,抹黑抹紅一下國冥洞,一堆愚民還是會投冥禁洞的!這麼好騙這麼軟,不欺負行嗎?

飛翔的魚 wrote: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恕刪)


只有來一次革命才能救台灣了 唉
沒有餓肚子,人民是不會造反
現在大家是餓不死啦
只是生活沒有品質而已
至於養育下一代?想太多了吧!魯蛇們
低階勞工的貧窮世襲已經不可逆了
所以別去想生小孩再苦下一代了

realakito wrote:
須勞工同意?
老闆一句話:公司規定就是補休,大家都一樣,不同意麻煩你另尋高就
請問你能不同意嗎?
違反勞基法又沒有刑責,就罰一點錢
講這些都是漂亮話而已


沒錯...

我同事說他有個朋友當了老闆之後人就變了。
跟他底下打工的人說「我當年一小時只領7、80,你們憑什麼領120?!」
因為不遵守勞基法的處罰太低啦!即使有人舉發也就罰一點錢而己,
不遵守勞基法多賺的錢拿去貼罰金還賺很多。員工也想要有個工作,
真的會去舉發的機率也不高,頂多受不了換工作。從投報率來看,
不遵守勞基法太划算啦!

舉個例子,某公司把員工操到人死了,查出缺勤記錄的確有過度加班問題,
所以公司「重罰五萬元」!都出人命了也就罰這樣,那沒死人的大家覺得
會被罰多少?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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