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要求沒像勞團那麼高七天假不用還,併入特休就好然後特休休不完可以換現金或是遞延之前砍勞工七天假,講好聽是全國放假統一那特休為什麼就不向軍公教統一?軍公教特休比勞工多出好多天,工作愈久差愈多既然不想統一那七天假拼入勞工特休,至少讓勞工特休向軍公教的特休靠近一點不知道在堅持什麼搞了一年多又回到原點然後只是勞工硬生生被砍七天假
最初 前任勞動部長:陳雄文其實那時候的版本是經過各代表會議協商的內容 嚴格說起來 現在的執政黨 當時否定所以才會說 台灣一直內耗 !現在的太陽綠能屋頂計畫前任政黨是:百萬陽光屋頂計畫台灣愛內耗 就讓時間一直過去了 :(
1.雙周84小時+七天國定假日+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2.單周40小時+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3.單周40小時+每月加班上限54小時勞基法從1改成2,每年總工時約減少48小時,但若從2改成3,每年總工時反比以前增加48小時,所以可以贊成每季138小時加班帳戶制,可以贊成廢除7休1但每12日總工時上限120小時(也就是平均每天約10小時),不能同意加班上限增為54小時
不不不原本周周休的 一樣可以放喔而且這7天 因為要落實1例1休 現在相關條件改了 不能叫落實 也不罰企業總體來說 勞工損失很大 往年年底還有個連續假期 今年空蕩蕩kof88524 wrote:那七天假在實施周休後就沒再放了改成紀念性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