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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YouBike會被oBike消滅


jaar1234 wrote: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恕刪)


說好聽是隨租隨還,說難聽就是隨便亂停,
比起柯文哲,我更相信台灣人的公德心,
obike會自己消滅的‧
首先,GPS就是個鋁箔紙就能讓它斷訊的東西。
手機的GPS,我關機了你是拿我有辦法嗎?
再者GPS訊號要透過什麼方式傳送回去?3G訊號?4G訊號?
傳送訊號不用電?會不會沒電?收訊不良怎麼辦?

這些都是要研究的,不是一句話能解決的。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bluesystem wrote:
首先,GPS就是個...(恕刪)

中國mobike早就有定位GPS,自帶動力發電蓄電,防盜和結實程度也比較強。

obike學的是ofo,比較陽春,但ofo也在升級中。

柯P應該是因為去過了上海,才下這結論的。

jaar1234 wrote:
亂停被吊走, obike 廠商可以找使用者負責啊!...(恕刪)

被吊走應該的,廠商無法對使用者追責,當然要負責清理善後。
但是這事的責任首先在使用者,廠商又沒要人亂停。

新北面積2052平方千米,近400萬人,有youbike據點390個。覆蓋範圍和使用方便性明顯存在問題,根本無法做到想騎就騎,目的地就近停車。而obike的方便性,基本可以解決短途出行難題。
Obike没有GPS?学的ofo模式?ofo现在也学mobike搞gps了。单车自带定位能解决很多问题。怎感觉台湾人对创新都不怎么友好。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更何况是新生事物,社会应当对创新有一定的包容。所谓的共享单车占道经营问题以后政府出台法规要求业者申请牌照经营就好了啊,政府通过批牌照向业者收费。更何况业者作为企业有营收就必须纳税,你摆地摊会跟政府纳税吗?
JasonQ wrote:
這四個名詞拆開都合理、合法,但是連在一起就不合法了呀! 之前一堆人跟你說過公有停車格禁止進行私人營業用途.......(恕刪)


obike不合法是你們自己講的
你們哪位是法官?
代表法律?
柯市長正在打你們的臉
台北市只是禁止單車停在收費機車停車格
卻另外要增設單車停車格
等obike停在公有單車停車格而違法被拖吊再來說吧!



JasonQ wrote:
"他說,畢竟像是YouBike,完整的停車站成本較高,若是oBike,只要劃設停車格就好。"
唉.....
1. 誰來畫停車格?
2. 畫在誰的土地上?


1.YouBike停車站誰做的就誰畫囉
2.YouBike停車站設在誰的土地上就設在誰的土地上囉
看,多貼心啊~~

Deoxyribose wrote:
obike不合法是...(恕刪)

柯P只是想用obike來消滅ubike,小氣鬼柯P對於要補貼ubike很在意,

只要obike能打敗ubike他就不用付一毛錢.
obike最主要的問題在於用公共土地作私人營利的事。如果都停在收費停車格,民眾會不爽但是使用者付費那認了。但如果都是停在免費停車格,為何一個廠商可以佔用那麼多的停車格,如果可以那民眾可以放幾台車佔位子嗎?

Deoxyribose wrote:
obike不合法是你...(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203435&p=11

才兩個星期,就忘記自己說過的話,以及被人家打臉的說法?

你說,柯文哲打臉大家? 為何不說你被新北市打臉勒?

業者大量投放生財工具,所以凸顯台北市停車格不足問題?

你的邏輯真是神奇...
jaar1234 wrote:
而他會後受訪時表示,YouBike停車站固定,民眾取車、用車有限制,oBike較自由,只是還是要管理,若未來oBike上有GPS,可自動上傳位址,台北市政府只要廣設停車位即可。


所以還要加上充電電池與通訊模組? 採用那一種通訊方式?
出嘴解決技術問題總是這麼神勇

Obike就是個沒店面的單車租車公司
把店面成本外部化,凌亂問題就讓社會來消化

那麼下次來個沒店面的機車與租車公司呢
廣設機車與汽車停車位給他們?

只要把出租美化為共享
用到手機
就顯得很先進
社會資源就必須配合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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