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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扯!上校性騷女部屬海軍卻僅記過還讓他退伍

LIKE-SEIKO wrote:
奇怪 性騷擾算是重...(恕刪)

不然判死刑好嗎?
性騷擾是多重的罪,可以請你說明一下應該如合判刑才合理?

LIKE-SEIKO wrote:
奇怪 性騷擾算是...(恕刪)

性騷叫重大案件?笑死人!
有些性侵都未必算重大案件!像我老婆性侵我去告算重大案件嗎?
連隨便向女生講個話讓她不舒服!都可告你性騷擾!
此案是掐摸後頸!
不是舔耳!
也非摸奶廷!

flyingmax wrote:
評:案件爆發後,火速...(恕刪)

我還以為是大陸的海軍

LIKE-SEIKO wrote:
奇怪 性騷擾算是重大案件了吧
很多人不把這當一回事
那些認為 懲處合理的人

台灣人的道德真的越來越低了

如果被害人是你的太太 你做何感想


法院都還沒判,偉大的鄉民如你就要未審先判了啊(性騷擾算是重大案件了吧?),到底公開場合長官拍下屬頸部,是不是性騷擾都還不一定會成案,還是又要像被姦殺的外拍女模案一樣,一堆偉大的鄉民在網路公審梁女犯案殺無赦,再來就算是勞保跟農保,有因為性侵害案成案不能領勞保跟農保的嗎?公保跟軍保還不是一樣是社會保險的一種,這麼有正義感要不要提案,只要有性騷擾的疑案,被保人就不能申請勞保跟農保退休啊。
LIKE-SEIKO wrote:
奇怪 性騷擾算是算是重大案件了吧(恕刪)


照偉大的鄉民這種說民,公開場合長官拍下屬頸部,鄉民認為是重大案件了?扁蛙不知道摸奶廷是不是該處以極刑,這樣才合乎比例原則。

#yhs561031# wrote:
這是性騷非性侵!
且是僅摸後頸部一下!

檢方指出,當天下午2時許,軍中單位人員集中在2樓辦公室收看莒光園地,鍾男前去巡視督課,發現女部屬獨自坐在辦公室的隔間內,認為有機可乘,竟假借職務上督課的機會並意圖性騷擾,走到女方後方,乘女方不及抗拒時,以手自後方輕掐、撫摸女方的後頸部一下,導致女方感覺受辱。女方事後向軍檢提告,案件後來移由北檢偵辦。...

我去查中時原本新聞,你漏貼了不少資訊~~


檢方指出,許多證人指述,曾看過鍾男對被害人搭肩,若有聚會,被害人排斥坐在鍾男附近,且顯露很害怕的神情。被害人的病歷資料及診斷證明書,判定被害人遭受心理壓力創傷嚴重。

檢方說,被害人在當天莒光園地收視後,曾向女同袍訴說被性騷擾的過程,後來鍾男曾要女同袍帶話給被害人表示,「我親她的額頭和摸她的手是出於爸爸對女兒、哥哥對妹妹的關心,至於談公文上簽核作業因為使用滑鼠,一定會碰到手,如果她要去反映,我會被懲處、要退伍」,但女同袍當下沒有回應鍾男。

看來並非只有摸一下,而是累犯,不然恐怕也很難立案
Lisa_Hsu wrote:
我去查中時原本新聞...(恕刪)

去年的事件,你去引用4年前發生的新聞?
摸女部屬後頸 前上校性騷起訴
標題就是寫這樣!

最好檢方會具體陳述這些細節!
還是報紙加油添醋?不得而知!連哪個上校都說不清還能信嗎?
因為你引用的報紙是鍾上校,我引用是李上校!
檢方偵辦期間,被害人表示,當時突然被摸,嚇一跳,她很當下很錯愕又害怕,時間太短暫,她來不及反應,她感到噁心、不舒服,且很難過;她說,對方撫摸她一下,縱使僅1秒鐘,也是很痛苦,她對於是否要反映這件性騷擾事件猶豫再三,一直到有輕生念頭後,認為無法再隱忍,才決定提告,而且至今對男生都很排斥。

這上校故意假裝關心摸手搭肩騷擾一下.女的就很痛苦!有輕身念頭?
那摸奶挺一摸不就去死算了!這女的也很有問題!
軍中女軍士官常會要求輕鬆職位或業務!
或不如願常會挾怨報復!
握手或拍肩不到一秒或說話不小心都會告性騷!
就算告不成這長官也黑了!
原因為何?很多事必須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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