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學生搞不好從來就沒看過教授的身分證誰曉得他的配偶欄有沒有東西反倒是教授有老婆還亂搞.結果只有女學生判刑.教授沒事.這啥鳥蛋法律.該廢掉了吧通姦罪是告訴乃論~撤告一方本來就合理通姦罪 要馬就廢掉 要馬就改成公訴罪+一次起訴二人
moonlit7053 wrote:通姦至少也是兩個人的行為,一個人是通不了姦的要告該強制規定兩個人一起被告,每次都只告小三,真正背叛婚姻的那位卻可以不被告也不被罰,責任全部由小三承擔?不公平的爛法律(恕刪) 要離婚的就會兩個人都告。沒有要離婚的,告老公讓他去坐牢,還讓他丟了工作,又得自己一個人扛起家計,又不是腦袋壞掉,當然是只告狐狸精。雖然沒有被老婆告,以後的日子也不會好過的。
如果女作家案跟本案 有相似處的話,那就是兩個男老師最可惡,偷吃也就算了 等到事情失控,馬上鑽入老婆的裙子底下(還真有臉), 讓老婆擋子彈,陷老婆於難堪的境界於不顧,又把老婆原諒當尚方寶劍, 拿這劍去斬另一個女人,變成自己好棒棒, 是愛家的男人,看這兩案 看不到這點的話,只能說 嘿嘿嘿~~~
seatree wrote:要離婚的就會兩個人都告。沒有要離婚的,告老公讓他去坐牢,還讓他丟了工作,又得自己一個人扛起家計,又不是腦袋壞掉,當然是只告狐狸精。...(恕刪) 正解~通姦罪存在的原因是為了守護家庭價值如果每個通姦案都是告兩個人,那家庭肯定破滅,通姦罪也就失去其意義所以一定要選擇原諒,才能繼續維持家庭和諧~
Gugugu wrote:羅伯特又在跟著記者起舞...(恕刪) 這沒有什麼起舞不起舞的問題啦,現在鄉民對小三破壞家庭的案子都很關注啊,大家討論切磋一下~245萬只是3成捏,全款是8百多萬哦,你新聞要看透啦,一知半解不太好~p.s.我記錯成9xx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