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rey103 wrote:
18歲(可能只有17)少女愛上55歲阿公的機率有多高??
與此案有直接關係嗎?
jaar1234 wrote:
你這推論一樣不合理...(恕刪)
empirepenguin wrote:
2008 17歲 開始,陳約林見面,林在衣櫃前選衣服…,到2014年共7年(依據 進學解 7年)
2009 十八歲的秋天,台北醫學院只上兩週,第一次休學,第一次自殺,第一次住精神病院(父母發現,師母威脅要告妨害家庭,私下和解,林受不了)(和陳有“交往”至少1年了,不是2個月)
2010 十九歲的秋天第二次自殺,第一次住加護病房。
2011 二十歲的秋天第三次自殺,第二次住精神病房。
2012、2013 的秋天僥倖了(政大中文系,要愛上陳,約陳美術館見…當時展出 清水模)
2014 二十三歲的秋天第二次休學,因在有露台的某間星巴克二樓,看見外面陳又在誘年輕的女生...(恕刪)
陰魂 wrote:
大家都在幻想
那我也來幻想一下
兩情相悅後被父母反對, 愛到死去活來又無法再一起
於是將自身投射在小說中, 以被強姦來削減身為第三者的不道德感
說服自己, 我只是喜歡他, 但我沒意願跟他上床, 是被強迫, 所以我最終也只能愛上他
這是一種很常見的防衛心態, 半推半就下, 都是別人的錯
甚至於是一種, 我不是你唯一的愛, 既然我得不到你, 我也要毀了你
這位大叔最大的錯誤, 就跟 FBI帥哥 一樣, 做了讓鄉民又忌妒又羨慕的事
...(恕刪)
我沒有胸部 wrote:
林奕含 2016年12月18日 · FB的發文
「<鋼琴教師>重新上映」
以前嚷嚷著爸媽不了解我
他們說好啊 那我們一起看妳在看的東西
我便放了<鋼琴教師>和<安娜床上之島>給他們
看完以後 他們說: 妳就是太早開始看「這些東西」才會變成「這個樣子」。
我從此再也不跟他們說我在看什麼 讀什麼 寫什麼了。
他們說: 妳就是太早開始看「這些東西」才會變成「這個樣子」。
這一句到底是不是父母在責怪孩子
為什麼父母要責怪被"誘姦"的孩子
所有對陳星的指責與懷疑
不論明確與否就照單全收
但是死者FB不經心留下的文字
只是不合你們的立場或幻想你們就是視而不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