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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


vu84vu wrote:
所以你會選擇提告囉...(恕刪)

所以你會選擇不提告?
讓自己女兒忍辱負重?

vu84vu wrote:
父母提告,最後有可...(恕刪)


性侵就是非自願

會變成通姦?見鬼
我是沒看過非自願的通姦罪啦

TfhC wrote:
所以你會選擇不提告?
讓自己女兒忍辱負重?

告又告不成,可能還要被告通姦罪,全盤皆輸,
你100%會告?當你女兒真好...呵呵呵!
重點是應該沒有證據,
我相信即使到現在都沒有直接證據,
一個老謀深算的五十幾歲的人,會讓一個十八歲的女生拿到甚麼證據?
他別混了吧,
我認為沒有證據,無法提告,
再加上女作家又有憂鬱症, 禁不起情緒上的折騰,
不然作家父母 最起碼現在也可以提告,
但 沒有 即使發了幾次聲明,都絕口不提要告,
說他們不是要究責 只是不要再有房思齊...
vu84vu wrote:
告又告不成,可能還...(恕刪)


通姦罪所需要的證據要很足夠

不然怎麼常常要找徵信社抓猴呢

如果真是性侵,那徵信社手上的證據馬上就是最有利的證明

Audrey103 wrote:
但 沒有 即使發了幾次聲明,都絕口不提要告,
說他們不是要究責 只是不要再有房思齊...


一會兒說小說情節是他們女兒的故事

一會又說不只是他們女兒,還有他們女兒寫了另外三位女性的真實故事

所以那三位還在生的女性不知道在哪呢?

證據不就在那嗎?

vu84vu wrote:
告又告不成,可能還...(恕刪)

通姦罪要成立要件只有一個,男女雙方性器官接觸,其中一方有婚姻關係才成立。還有要有體液。
如果是男男、女女就沒辦法成立,還有口交、肛交、手淫都是沒辦法成立的。
基本上當時林女父母如果提告,陳配偶是無法告林女通姦罪的,你當時不告陳誘姦,現在想讓陳受法律制栽,是不可能的~~~
vu84vu wrote:
告又告不成,可能還要被告通姦罪,全盤皆輸,
你100%會告?當你女兒真好...呵呵呵!

當你女兒真衰,自己被性侵了,你只要一句妳可能會被告通姦罪,就不干你的事。

話說回來,林女也死了,沒有你所謂的通姦罪問題了,林家父母為何不快到南檢配合檢察官調查,幫自己女兒討公道?

robinking wrote:
與其在這問網友還不如去問當事人還比較快
真是夠了~
為什麼都沒有人要討論
憂鬱症患者問題要如何去改進
整天繞在誘姦、婚外情上面


因為憂鬱症是頗棘手的
只能靠家人的耐心跟自己努力去克服

不過有看到一些例子 好像多多去運動會有些幫助,必須要有強大的執行力跟意志力
有位藝人的小孩就是這樣克服的
說穿了就是找個轉移注意力,努力投入,藉此重新獲得人生目標


像小說作家,這樣沉浸文學裡的創作是她的喜好

但憂鬱症就是腦子容易鑽死胡同的滿滿負面思考,越去思考就越容易走偏

跟治癒憂鬱症算是反其道而行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我不小心 wrote:
因為憂鬱症是頗棘手的...(恕刪)

在下家人也是堅持治療幾年後才控制住病情,至今仍在持續藥物控制。
因此相當令人不解的,具有醫療專業的林家為何不想辦法改善林女的「創作>憂鬱>自殺沒死>創作」的憂鬱螺旋,反倒放任她持續這樣的狀態直到自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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