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南檢追女作家自縊陳星列妨害性自主罪被告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
事情發生在快10年前...

會因為差這1個月而有何證物嗎...(恕刪)

你怎麼知道沒有,搞不好有留下不雅照及影片
或者還有更多其他的受害人
ObiWong wrote:
可能保險套會當做紀念鎖在保險箱?...(恕刪)


你怎麼知道有用保險套
而不是中出

Speed Wick wrote:
女作家林奕含輕生引...(恕刪)



沒有具體被害人

也沒人告訴

約談就算了

他字案還搜索

要不要把林作家挖出來驗屍

這國家真他媽瘋了
他字案還不是被告,就算是偵字案也不是,只有證據收集全了起訴才是。檢查官本來就是有權力針對有可能被判有罪的事去調查
Speed Wick wrote:
我想知道的是南檢到底是依據什麼
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
把陳男列為被告?...(恕刪)


「李國華身為小說的角色,在現實生活中有個原型,這原型是我所認識的一個老師」,「有一個老師,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

這段話是林奕含生前講的,不是小說。這個老師不是陳星的話,會是誰?

另外無罪推定並不是台灣法律的原則,不當黨產法就是有罪推定。


Speed Wick wrote:
女作家林奕含輕生引起社會矚目,是否與補教名師陳國星誘姦有關,台南地檢署已簽分妨害性自主罪他字案進行調查,9日首度傳喚陳國星到案說明,並搜索住處且帶回相關證物調查,希望林奕含父母也能儘速出面到案協助釐清案情。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檢方在本月1日分案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偵辦此案,5日將妨害性自主「他字案」被告的傳票送達後,陳國星昨天帶著兩名律師赴地檢署製作筆錄,經陳國星同意,檢察官同步指揮檢察事務官到他的台北住處搜索,訊後將陳國星請回。

請仔細看,第1段和第2段其實差很大

從第1段來看,寫的好像陳國星被抓,然後去搜索陳家

但你去看第2段,訊後將陳國星請回
其實只是檢察官請陳國星去說明,而且是"請回"
離被告還早得很

另外,搜索,是"經陳國星同意",而不是法院傳票強制搜索
意思就是,是陳國星自願讓檢察官搜索來自證清白

這兩者差別可大囉~
jaar1234 wrote:
這段話是林奕含生前講的,不是小說。這個老師不是陳星的話,會是誰?

另外無罪推定並不是台灣法律的原則,不當黨產法就是有罪推定。...(恕刪)


你不覺得你講的語病很大?
林女從小到大的男老師就陳男一人?

另外,非無罪推定極少,其中一項是公務人員財產不明

不當黨產更有趣,違法違憲的東西也敢拿出來講

jaar1234 wrote:
「李國華身為小說的角色,在現實生活中有個原型,這原型是我所認識的一個老師」,「有一個老師,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
這段話是林奕含生前講的

我看要觀落陰問一下林奕含,到底是誘姦還是強暴?

Speed Wick wrote:
你不覺得你講的語病...(恕刪)


我講的一點也沒問題,反正就是有誘姦小女生的老師,檢察官有必要揪出來。不從陳星開始查,你認為要從誰開始查?

另外不當黨產是不是違憲也不重要,反正台灣就是有有罪推定的法律。

TfhC wrote:
我看要觀落陰問一下...(恕刪)


這是檢察官該查的。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