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28 wrote:
就算是綠轉黃 也絕對不會去注意左右邊車輛有沒有闖紅燈的跡象 ..(恕刪)
行經路口本來就該減速、注意路況,這叫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真不知道是法官恐龍,還是用路人三寶
至於真的,"不能注意",判無罪的也是有,誰說撞死人一定有罪?
才幾天前
這種案例,沒有100件也有99件了
路口減速、不是綠燈無敵,連這都不懂,
台灣的交通問題,不是三寶多,是三寶不知道自己是三寶
答案是車速過快 應注意未注意 不論有飆仔 有各種三寶要自殺式狀況
常常都是被撞的一方 車速太快 如果正常騎是可以避免的
於法就是如此 不必爭辯
台灣人重情不重法 只會喊恐龍法官 法條都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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