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大樓梯 wrote:通保法是有漏洞的其實還是可以查IP通保法是規定「檢察官」不可以查IP,但是警察可以查啊!ptt早就有案例亂罵人被警察查出身份移送法辦 你搞錯了,都不能新的資保通訊法規定三年以下有期,檢察官,警察都不能要求業者交出客戶個資除非有法院的調取票你說的PTT,印象中有個案例,大慨是有家連鎖店業者被某鄉民誹謗他們的律師去告網站業者而不是哪個鄉民(忘了提告的內容是什麼?)法官判勝訴,網站業者不得不交出哪位鄉民個資就是用這種迂迴的手法取得個資後,再告哪位鄉民實務上,有經驗的律師還有是辦法的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通保法是有漏洞的其實還是可以查IP通保法是規定「檢察官」不可以查IP,但是警察可以查啊!...(恕刪) 法務部之前確實有行文警政署解釋通保法,說明警察可“調取個資”,因為“通保法只有限制檢察官,沒寫警察不能查個資”,但此文一出就引起法界嘩然因為按照刑法,檢察官是犯罪偵查主體,警察必須遵從檢察官指揮,也就是說檢察官是警察的上級機關,法務部這種耍無賴式的錯誤解釋,造成警察的權力比檢察官還大,完全違背柯建銘條款的立法目的,讓法律形同虛設,毫無邏輯可言這種荒唐的解釋文,根本就等同於違憲的狀況,所以照理來說,法務部的這份文應該是無效的當然,目前還沒聽說有人因此去控告警察妨礙秘密,但個人認為真告下去應該是很有機會贏的樓上貼IP的大哥要是真被查IP,建議可以告看看~
Armali wrote:這項改革?最開心的...(恕刪) 台灣現在的政府就是這樣....司改會現在是立法院了麼??????法條修改現在由她們決議啦????揪竟我們的司改會是要改啥???改法條???那是立法院的工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