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
• 事業單位辦理之...(恕刪)
我沒那麼厲害到能修法,但是目前法條造成社會動盪、勞資對立,就是枝微末節框死彈性,
否則哪會討論到尾牙算不算加班這等事?
再者,把尾牙看成是上班日的想法,就是把老闆想成用各種名目要員工上班的思考點,
這不是人性本惡的觀點嗎?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b4296b5e-1069-4009-830d-ae053061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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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lyg wrote:
• 事業單位辦理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