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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hgw0321 wrote:
鍵盤勇者就承認吧…...(恕刪)


新的選罷法立法院三讀通過了,不知道嗎?

就怕非民意,如是真民意,罷免不難的

至少比以前簡單十倍


罷免可以跟選舉時一樣,改成可敲鑼打鼓的電視廣告,宣傳,插旗,發傳單....

而且投票人數有選舉區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以上就可過關

這當然是己方的票才算,就算對方全不去投票,也是沒用的


而以前的規定是要偷偷的辦投票,沒人知道,就好像當小偷一樣

因為不能宣傳,不然違法,連寄個e-mail都不行.真是有夠鬼扯的

再來就是投票人數一定要選區選舉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

如沒有,就不會過關,以前所有的投票幾乎全部都是敗在這一條

因為常常是30%多就算不錯的投票率了,當然如重大的案件有時會例外
鍵盤勇者不是說同性戀有愛滋
如果到時站出來有流血 那會不會....
carymm168 wrote:
新的選罷法立法院三...(恕刪)


這我當然知道
反同婚陣營已經有在推罷免(林佳龍為例)
但成效不佳,如果12/26的反方聲量不夠大
沉默反方民眾,只會以為同運真的是優勢派
再加上法案已過,到時想推罷免會更不容易
briareus wrote:
鍵盤勇者不是說同性戀有愛滋...(恕刪)


可惡的HIV生化武器攻擊,不公平啦!
反方勇者全部縮起來,叫媽媽們去擋嗎?
我只有一個感想。
無恥又無能的政府,
放任(甚至是主導)議題發酵,社會對立之後又束手無策,
這樣的政府,我們還要容忍多久?

hgw0321 wrote:
這我當然知道反同婚...(恕刪)


林佳龍只插個彩虹旗,罪行有這麼嚴重嗎?

能影響什麼?同婚法案的通過,他有投票權嗎?

只這理由就叫一般市民罷免他,會不會太強人所難?
claude0630 wrote:
這樣的政府,我們還要容忍多久?...(恕刪)


說的好啊,恭喜你獲得「鍵盤勇者」稱號 +1
carymm168 wrote:
林佳龍只插個彩虹旗...(恕刪)


台中市是最力挺彩虹同運的
看市議員是怎麼電林佳龍市府團隊的


這周六12/17還有台中同志大遊行(台中市去年也都有辦)

基於你說的同樣道理,立委三讀不記名投票,你是要找出誰來罷免?
全部綠色?裡面也有藍委黃委可能也支持喔,最後只拉下一個尤美女也沒用啊
基本上來說
提罷免什麼的都太不切實際

現階段來講,不管是哪一個立委都不敢在法案上直接把民法所有的相關條文給修改上中性名詞
而尤美女甚至到現在態度也龜縮成增修條文,而不是直接將結婚這項給改上中性名詞

那這種情況下
就算是修法過了,同性戀結婚頂多就變成只能夠到戶政那做結婚登記
而沒有任何權利義務保障可言
畢竟其他權利義務的規範條文字面上,夫就是夫、妻就是妻,基本上不能從文字上做擴張解釋
然後,同性戀的訴求核心沒達成
又動到民法

執政黨2018年選舉還選不選?
在野黨光拿這點來炒作就能引發今年的川普效應了....
EAPON wrote:
那這種情況下...(恕刪)


照你推測的
即然伸頭也一刀,縮頭也是一刀,2018都會崩

12/26若反方聲勢不夠大
尤美女乾脆送出原版(男女改雙方)
至少能獲得同運派的聲勢支持(拿一半票)
那就是我們GG啦… 開始溫水煮青蛙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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