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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Prada 的惡魔 女星 安海瑟威 讓挺同 恐同者汗顏的演說


TH2004 wrote:
穿著Prada 的...(恕刪)


怨念聚合體 wrote:
同性婚姻,不管人家...(恕刪)


它們會說那是人權, 你管到海邊來了(本來想直接一點採用: 關你...., 你知道的)

遊行訴求的連帶著裝拿來跟墾丁大街夏日風情類比

還會回嗆你不行嗎?

咱看它們也該很想在大街直接來, 要不是有社維法約制的話


還有它們的選擇卻要大幅更動咱們依循的規範, 來個模擬婚姻, 還會講不過就是動幾個字而已, 其他不變???


這種話要能信, 另外一種東西也可以吃了

還有你只能接受這些改幾個字而已不能異議, 包括身份證換發的錢要你出, 其他必要證件也要改一樣你出, 反正不關它們的事
什麼是正常??什麼是反常??,大多數人一起做的事就叫正常,但我不喜歡反常的人要強迫正常接受,並且說不接受就是歧視!這是什麼道理???要修法,大家還沒共識的話,不妨用公投來表示意見!
李登輝也說,但還是需要家庭、需要生子的關係,家族的問題應該要維持,現在(社會上)這樣的講法,「宗教上我的立場我不同意。」
李登輝談婚姻平權「宗教上的立場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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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含蓄的說出真話。
燈不點不亮,話不說不明。

怨念聚合體 wrote:
同性婚姻,不管人家是不是同性戀者,這是人家的選擇,誰也管不著
如果是想要一個法律名分,既沒犯法,給他們就是了
但我跟不少人都有相同想法
為什麼同性戀遊行就非得脫到剩條內褲,或穿著性暗示很濃厚的奇裝異服
這些人是要爭婚姻自由,還是宣揚性解放觀念?...(恕刪)


+1!

我也不反同,也一樣覺得怪怪的!建議彩虹社團對這種行為進行探討,以利訴求得到正面反應。

TH2004 wrote:
所以你是二分法?...(恕刪)


不好意思,我是你所謂的"二分法", 不是男生就是女生
然後才有家庭與小孩

TH2004 wrote:
郭采潔明明就是基督徒 , 只有隔離沒有愛的人。

郭采潔隔離了誰?

齊爾-D-01 wrote:
我是挺安海瑟威的 我認為她講得很有道理 原因有二

一.她很漂亮
二.她胸部很大

所以我認同她的言論讚


基於以上論點
我也覺得安海瑟威講得超有道理的


怨念聚合體 wrote:
同性婚姻,不管人家是不是同性戀者,這是人家的選擇,誰也管不著
如果是想要一個法律名分,既沒犯法,給他們就是了
但我跟不少人都有相同想法
為什麼同性戀遊行就非得脫到剩條內褲,或穿著性暗示很濃厚的奇裝異服
這些人是要爭婚姻自由,還是宣揚性解放觀念?



一、脫到剩條內褲當然不可取,我覺得有些孩子實在是玩過頭了,
換句話說,異性戀小孩也會玩過頭,在迎新會或活動玩到越線。

這種事,不分性向與族群的,就像開毒趴同、異性戀都有。

脫到剩條內褲這種畫面往往是媒體最愛的手法,
拍攝醜態,然後號招群眾指謫。

二、性解放容我解釋一下,應是謠言誤傳。
如要解放,不需要婚姻。

婚姻本質是約束,不是解放。
任何族群如果追求性解放,應該是要擺脫婚姻的束縛。

婚姻將感情關係,約束在兩個人的承諾裡,
容不下第三者的關係裡,不可能是追求解放的道路。

三、廣義的性解放,也包括了女性性自主權的追求。給您參考


小鐵子 wrote:
基於以上論點我也覺得...(恕刪)


我也要加入最理性客觀
不論是非僅論胸部的
挺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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