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5509 wrote:
現有民法對通姦男女尚有制衡能力
但同婚要權者打死不增修同志夫夫妻妻者對相同性別通姦時該如何制衡
這種只要權利不負責就是假同婚啦
對不負性忠誠者無制衡規則等於擺明岐視異性戀組成夫妻
很好教好不好!
對小孩講對日後親愛的另一半不負責者是要收拾後果的!
但要提醒, 同志夫夫妻妻有特權不需要負責的, 它們是另類的高貴人種...(恕刪)
1.我對詳細修法內容不了解, 但果真有權利而無責任的話, 這樣就失去婚姻的意義, 同居就好了啊? 結婚幹嘛? 我是反對通姦除罪的. 如果道德不應該用法律來規範, 那我第一個就想, 該要廢除子女必須奉養雙親的法律.
2.說一套做一套的人太多, 護家只是一種聽起來充滿了正面陽光的說法, 有目的性的遂行意志的口號.